邢連超等5位成都律師以市民身份,向成都3個政府部門遞交申請,請求成都市政府向社會公開“五路一橋”費收入總額、支出明細等情況。對此,當?shù)毓賳T表示政府收入在一定時期內(nèi)是保密的。(《中國青年報》12月30日)
作為執(zhí)政為民的政府,其財政系公共財政,無論是稅收還是其他非稅收入,都取之于民,最終用之于民。既然政府僅僅是一個“守夜人”,其收與支都理當合法、合理、透明、公開。唯有如此,才能保證收支是為了公共利益而非部門利益和行政利益,才利于公眾的監(jiān)督制約,才能有效防止收支的黑洞乃至于腐敗。
政府收入“在一定時期內(nèi)是保密的”,是因收費本身不合法、見不得人,不愿公開?還是數(shù)額巨大不便公開?抑或開支去向不合理,不能公開?就“五路一橋”費征收而論,顯然是悖理的。對路橋收費的合理性,公眾多有議論和批評。一項3000人參與的調(diào)查顯示,95%以上的網(wǎng)友認為,既然繳了養(yǎng)路費,再繳“五路一橋”費就不合理。明年開征燃油稅、取消養(yǎng)路費后,這樣的收費就更不合理。何況借年檢之機“捆綁”收取,“如果不一次性繳清全年的‘五路一橋’費,就根本無法通過年檢,就不能上路”,顯然有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的規(guī)定。
“五路一橋”費數(shù)額巨大,十分驚人。截至2008年4月,成都機動車已超過183萬輛,按每車年繳400元的最低標準,2008年至少收了7.3億元。按2003年成都機動車突破100萬輛、每年增長15萬輛粗略估算,這幾年來的收費總額至少33.2億元。這么一大筆錢,到底用在何處?
事實上,我國各級政府的非稅收入,像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等,不僅名目繁多,而且數(shù)量驚人。2007年,國稅總局副局長宋蘭就表示,中國的稅收收入已占到財政收入的95%左右。如果以2007年度國家5萬億收入計算,5%的非稅收入就是2500億元。事實上,遠非如此。如2006年全國僅土地出讓金總額就達到了7000多億元(《新京報》2007年5月7日)。遺撼的是,如此巨大的政府收入到底藏于誰手、用于何方,不僅公眾并不知情,甚至連職能部門也“沒法統(tǒng)計”,說不清楚。其暗箱操作的結果,只能是蛀蟲叢生、浪費和腐敗不止,導致國家資產(chǎn)流失嚴重,公共財政慘遭肢解。
對非稅收入,無論征管和支出,公眾都應具有最終的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遺撼的是,當下不少地方仍將此當作政府秘密,不僅將公眾擋在知情的門外,作為公民權力機構的人大審批和監(jiān)督也一直缺席。健全現(xiàn)代公共財政制度,就必須進一步明確非稅收入范圍,改革其票據(jù)管理,完善其征收辦法,清理和縮減一些項目,減輕百姓負擔。同時強化人大、公民、輿論的多重監(jiān)督,讓政府收入不再是秘密。(劉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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