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電 題:陳道明:“網絡管理不法制化,我們要付出代價”
中新社記者 甄雪原
全國政協(xié)委員陳道明很難尋。他不在政協(xié)委員駐地居住,也少見在餐廳用餐。陳道明到駐地報到時,把工作人員遞上的房卡退回,“我在北京居住,不用住酒店,給國家省點錢吧”。
發(fā)現(xiàn)陳道明時,他正參加全國政協(xié)無黨派界別的小組討論。坐在后排,顯得低調。會議休息時,陳道明幾乎是被中新社記者“推”到一僻靜處,接受了專訪。
“我關注的問題是網絡,應該有一個《網絡法》。網絡的管理只靠政府的‘通知’來約束是不行的,這樣的效果就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不會長久。”
陳道明認為,網絡經營不能只考慮經濟收益。網絡中含有色情與暴力的內容,對青少年的影響可能深及道德價值觀以及社會理念。如果不對網絡進行法制化管理,“今后十年、二十年,我們會看到付出的代價,到那時再往回收,是很難的。”
“比如現(xiàn)在的博客文章,有些內容是造謠與誹謗,但因為標題誘人,被網站大量轉載,而網站卻可以‘不代表本網觀點’為由擺脫責任。那么你為什么要轉?有沒有核實事實?應該有個說法。《網絡法》制定得越細致越好!
陳道明關注的第二個問題是成立演員的權益組織。他說,現(xiàn)在很多演員沒有單位,缺乏一個組織的管理。這個組織應該是半官方半民間的,可以規(guī)范演員的行為,也維護他們的利益。
陳道明指出,“現(xiàn)在有些演員因為個人原因得罪了電視臺而被封殺,你憑什么封殺?目前臺灣方面不允許大陸演員入島拍戲,都是對演員權益的侵害。香港、臺灣都有自己的演員組織,大陸也應該有。這也是為政府減壓。”
有報道說,陳道明在臺灣擁有頗多影迷。本次全國政協(xié)大會開幕日,陳道明在接受臺灣媒體采訪時表示,未來不排除去臺灣發(fā)展的可能性。
談到他的“本職工作”,陳道明說“還要干活兒”,準備接拍一部慶祝新中國成立六十周年的電影《建國大業(yè)》。“這恰好與政協(xié)有關,以第一次全國政治協(xié)商會議召開之前為背景。我演的角色,是一個‘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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