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成都發(fā)生空調公交車燃燒事件,次日,沈陽市交通局“吸取教訓”,取消空調車,并禁止攜帶桶裝液體乘車,這明顯有因噎廢食之嫌。
針對成都6月5日發(fā)生的空調公交車燃燒事件,6月6日沈陽市交通局召開了公交企業(yè)緊急調度會,作出了取消空調車、更換封閉式車窗、禁止攜帶桶裝液體乘公交車等一系列決定。(6月7日《沈陽晚報》)
沈陽交通管理部門能夠如此迅速地作出反應,從態(tài)度上看值得肯定,但有關的對策卻有明顯不當之處,結果,“迅速”就難免演變?yōu)椤皞}促”、“效率”也難免讓位于“草率”了。
取消空調車的決定明顯有因噎廢食之嫌。隨著經濟發(fā)展水平的提高,改善公交車的乘坐環(huán)境,提高乘坐公交車的舒適度是必然的趨勢,因為一場火災就取消空調公交車,是一個缺乏城市管理智慧含量的決定。按照這個邏輯,高層建筑也不利于救火,能因此而限制高樓大廈的修建嗎?顯然不能,提高高層建筑的防火和救火技術才是正確的思考方向。
禁止攜帶液體乘坐公交車的措施也不具有可行性,當然,所說的“不可行”是相對于執(zhí)行這項措施的巨大社會成本而言的。公交車是目前大中城市普通民眾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每天乘坐的人數是非常巨大的,如果也執(zhí)行類似“航空安檢”那樣的措施,城市公交系統(tǒng)的運輸效率無疑將大大降低,嚴重時乃至陷于癱瘓,整個社會將會為此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方面的成本,特別是時間成本,市民們可能需要提前數個小時出門上班。況且,公交車也不是市民們一個簡單的上下班通勤車,外出購物、郊游都依靠它,很難要求市民們不攜帶液體乘坐公交車。
在技術方面,新型的公交車已經具備了很好的救生措施,如緊急開啟車門按鈕、車門手動開啟裝置、發(fā)動機自動滅火裝置、使用阻燃材料生產、全部采用可推拉車窗、可緊急開啟的封閉車窗、可報警防盜救生錘等。在車輛管理方面,也有成熟的安全檢查、保修、建立公交車技術檔案等制度。
因此,保障民眾乘坐公交安全的關鍵,并不是禁止使用空調公交車,而在于技術改造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的嚴格貫徹。
筆者建議,國家財政應該在全國范圍內撥付專款,對正在運營的公交車、旅行車等大中型乘坐車輛進行技術改造,制定統(tǒng)一的安全標準并強制執(zhí)行;中央有關部門應該檢討并修改目前實行的公交巴士、旅行車等大中型乘用車輛生產的國家標準,提高其安全性;各級地方政府應該采取財政補貼、銀行商業(yè)貸款擔保、吸收民間資本等多種方式發(fā)展地方的公共交通系統(tǒng),特別是要積極推動城市公共交通系統(tǒng)的民營化改革,從根本上緩解公交車的超載問題,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公共交通的安全教育,提高公眾應對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從根本上說,還要進行各個層面的制度改良和創(chuàng)新,減少社會摩擦和沖突,促進社會和諧,降低發(fā)生人為公共安全災難的概率。
如此,才是對成都公交火災真正的“亡羊補牢”。
□衛(wèi)志民(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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