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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秋風
近年來,媒體不斷報道各地跳樓、跳橋事件。出人意料的是,人們發(fā)現(xiàn),這些事件背后,竟然還有策劃師。5月27日,武漢一工地5名工人為討10萬元工錢作出集體跳樓的樣子。后來人們發(fā)現(xiàn),這起事件是一名男子策劃的。該男子自稱,本人策劃過的跳樓秀不下8次,并數(shù)次給媒體提供線索,媒體加以報道后,通常會獲得成功。
這樣的情節(jié),確實帶有強烈的黑色幽默色彩。已經(jīng)有人給跳樓、跳橋行為后面加了一個“秀”字,策劃師的出現(xiàn)則更突出了跳樓、跳橋行為的行為藝術(shù)特征。
也因此,有些人不再同情跳樓、跳橋者。5月21日上午,一位60多歲的賴阿伯將一名為追討被拖欠款項而爬上廣州海珠橋聲稱要跳下的男子推下。老漢在上橋前說:“跳橋讓交通受阻這么長時間,他們不能這樣損害廣大人民的利益。”
老漢的這一行為引起輿論強烈反響。大多數(shù)人對此種行為表示譴責,并認為老漢應被追究刑事責任。確實,賴老漢的這一行為從一個側(cè)面表明,中國社會正在向道德倫理的底線不斷突破,如果不加以制止,會出現(xiàn)十分嚴重的后果。
問題的關(guān)鍵在于我們必須理解,那些跳樓、跳橋者為什么會要作出那種選擇?可以肯定地說,絕大多數(shù)跳樓、跳橋者都是在作秀。他們不同于一般的自殺者,他們走上大樓、大橋,通常不是因為厭世,而恰恰是因為他們熱愛生命。是因為遭遇企業(yè)欠薪、上訪被拒,或在房屋拆遷、土地征收、醫(yī)療糾紛中自認沒有獲得公正對待,但又投告無門。他們珍惜自己的權(quán)利和利益,但在現(xiàn)有的制度框架中,他們覺得沒有充分的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quán)利和利益。
事實上也可能確實如此。目前,很多關(guān)涉底層民眾權(quán)益的制度設(shè)計都不完善,導致民眾權(quán)益在受到侵害時,往往找不到有效的救濟渠道。比如,地方政府主導經(jīng)濟增長,實際上賦予企業(yè)以某種特權(quán),勞工工薪被拖欠,地方政府的勞動部門或法院未必能為外地勞工提供救濟。在拆遷、征地等糾紛中,類似情況亦時有出現(xiàn)。當然,對于這些民眾,制度也提供了司法之外的救濟渠道,即信訪。然而,信訪制度本身面臨著無法克服的邏輯矛盾,民眾只能越級上訪,最終到北京上訪。而地方政府為防止訪民影響自己的政績,又會采取各種辦法“截訪”。
這樣,民眾在制度框架內(nèi)尋求救濟的渠道紛紛“失靈”,就不得不在正式的糾紛解決機制之外,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表達自己的訴求。有的時候體現(xiàn)為暴力抵制,有的時候升級為群體性事件,有的民眾則選擇跳樓、跳橋。這種做法其實接近于越級上訪,當事人希望通過這種舉措,引起媒體關(guān)注,形成解決他的冤屈的輿論壓力;更重要的是希望以此引起上級政府關(guān)注、過問,對當事的政府形成體制內(nèi)壓力,使自己的冤屈得到解決。
毫無疑問,這樣的解決方式具有較高的社會成本。比如,跳橋秀可能影響城市交通,跳樓秀可能影響商業(yè)活動,警察、消防都部門為此也要消耗人力、物力。當然,最大的成本是社會精神成本,跳樓秀、跳橋秀必然惡化社會氣氛。但是,制造這些成本的不是這些跳樓者、跳橋者,而是相關(guān)政府部門,及運轉(zhuǎn)不是那么靈便的制度。
關(guān)于這一點,整個社會、輿論、包括現(xiàn)場圍觀民眾的立場還是基本一致的,因而,盡管人們可能也會感受到一些不便,但對于這些弱者,還是普遍給予同情。如孟子所說,人皆有“惻隱之心”。跳樓者、跳橋者正是把自己冤屈獲得解決的希望寄托于人的這種惻隱之心上。他覺得制度的運轉(zhuǎn)比較遲鈍,因而訴諸人們對弱者、對無助者的同情心,及以此為基礎(chǔ)而形成的社會輿論,希望以此對相關(guān)部門構(gòu)成一種道德壓力,使之更為公正地執(zhí)法。
廣州賴老漢的一推,則打碎了那些自認為自己遭受冤屈的弱者的最后一線希望。對于一個社會來說,這是十分可怕的。這個老漢為自己的行為找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但這些理由都是蒼白的,只能證明老漢自己心靈的冷硬。
孟子說,“人之異于禽獸者幾!薄_@“幾!本褪敲總人天生的對于同類的那一點同情心。人要想成為人,社會要維持基本秩序,離不開這點同情心。為了這同情心,個人和社會可能需要付出一些代價。但這恰恰讓那些自認為遭受冤屈的弱者感受到些許溫暖與希望。如果人們撤回這樣的同情,那他們的心靈將墜入無邊的黑暗中。一個社會,若有一個群體生活在絕望之中,這個社會肯定不是一個好社會,它甚至面臨解體的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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