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5日電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楊東今日做客公安部網站,就“打拐”這一話題與網友進行交流。據介紹,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開展兩個多月以來,全國破獲拐賣兒童、婦女案件1140起,解救1597人,抓獲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拐賣案件在逃人員12名。
為遏制拐賣犯罪發(fā)展蔓延勢頭,今年4月,公安部召開全國打擊拐賣兒童婦女犯罪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國打拐專項行動進行了動員部署,各地公安機關也迅速行動,取得了一定的戰(zhàn)果。
楊東介紹,拐賣案件多為跨省區(qū)流竄作案,點多、線長、面廣,取證難;拐賣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打擊東躲西藏,抓捕難。以前的打拐工作,多數時候是刑偵部門唱獨角戲,打擊效果受到了制約。
在部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后,各地普遍成立“打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刑偵、治安、技偵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了專項行動辦公室。刑偵、治安、巡警等部門聯合參戰(zhàn),刑偵部門以“打團伙、破系列”為工作重點,加大拐賣兒童、婦女案件的偵破力度;治安部門嚴格執(zhí)行戶口管理政,嚴把落戶關,禁止給被拐賣兒童上戶口;治安部門和巡警切實強化車站、碼頭、集貿市場、繁華街區(qū)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發(fā)現和解救被拐賣兒童、婦女。這樣各警種聯動、合力打擊就像握緊了鐵拳頭,使得偵破拐賣犯罪的能力加倍提升了。
楊東介紹,另外,公安部還在行動中還采取了一些具體的措施:
一是摸清底數,要求各地全面梳理排查兒童失蹤、婦女被拐案件底數,力爭做到一個不漏;
二是主動摸排,要求各地通過人口管理、主動摸排工作發(fā)現被拐賣、失蹤兒童。
三是強化立案,針對以前兒童失蹤不一定列為刑事案件,要求凡是兒童失蹤的案件,在兒童沒有找回來之前,一律立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為確保,對一些影響比較惡劣、情節(jié)嚴重的,公安部、省公安廳還會列為部級、省級督辦案件進行督辦。
四是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了全國拐賣案件DNA庫,提取失蹤兒童父母的血樣,進行DNA檢測后錄入拐賣案件DNA庫進行比對。不管兒童失蹤多久,只要有孩子的DNA和父母的DNA就能找到。(據公安部網站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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