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順利地追繳話費,中國電信邵陽分公司日前作出驚人之舉,將邵陽市部分拖欠話費電信用戶的個人相關信息公開發(fā)布在湖南某網(wǎng)站,并將這一方式稱之為“追繳話費行之有效的‘特殊武器’”(7月13日《法制日報》)。
公開曝光欠費用戶的個人信息,以此來催繳話費,效果肯定會很明顯。殊不知,這種粗暴的做法已經(jīng)嚴重侵犯了用戶的正當權利,不是一種明智的、合理的選擇。用戶欠費,當然不對,但以另一種更為嚴厲、更為惡劣的手段來“糾錯”,非但達不到糾錯的目的,反而會走向更為荒唐的結局。有法律人士將這種維權方式形容為“以暴制暴”,確實十分貼切!耙员┲票敝粫斐筛蟮膫,導致更為惡劣的后果,應當立即叫停。
事實上,電信公司與用戶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建立的是民事合同關系。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合同條款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用戶拖欠話費違背的是合同的約定,因此應當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
面對違約的用戶,電信公司是否有權單方面對債權數(shù)額作出認定?顯然是不能的。盡管電信公司掌握著用戶消費的記錄,但債權債務只有經(jīng)過雙方當事人的確認才能夠正式認可,憑電信公司單方面的認定顯然是不全面的。電信收費之亂是個不爭的事實,一些欠費用戶大約正是不滿電信糊涂計費才不肯繳費的。
“以暴制暴”式的催繳方式,更大的害處在于侵犯了用戶的隱私權。隱私權受法律的保護,除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披露包括個人信息在內(nèi)的隱私。作為平等的民事主體,電信公司并沒有執(zhí)法的權力,公開曝光欠費用戶信息就是越權行為,嚴重侵犯了用戶的正當權益。即使用戶存在過錯,電信公司也沒有權力對其進行處罰,除非合同里有著明確的約定,并且已經(jīng)公開告知了用戶。即便如此,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也不能超越法律的規(guī)定,否則還是無效的。
催繳欠費是電信公司的權利。那么電信公司應當如何合法地維護自身的權益?一方面,要加強內(nèi)部管理,完善合同內(nèi)容,核實用戶信息,防止利用虛假身份信息開戶等情況的發(fā)生。另一方面,要嚴格依照法律程序來維權,對欠費的用戶,電信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判決生效后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在強制執(zhí)行過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公開“老賴”信息的方式來提高執(zhí)行威懾力。這時候,因為曝光是執(zhí)法機關的正當執(zhí)法行為,就不存在侵犯用戶個人隱私的情形。由此可見,維權也要通過正當?shù)姆汕,否則很可能會“維權不成反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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