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5日電(胡慶魁 楊和平)海南省昌江縣人事勞動保障局人事調配股副股長胡某燕泄露工作秘密、昌江縣地方稅務局社保征稽局局長邱某華違反信訪舉報工作紀律分別受到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留黨察看兩年和行政撤職處分。
經查,今年 1月18日,昌江縣人事勞動保障局干部胡某燕根據領導安排,到縣地稅局社保征稽局了解省紀委、縣紀委轉辦舉報信反映的情況。在邱某華的辦公室,胡某燕不僅給邱某華看了舉報信,而且因工作不慎,讓邱某華得以將舉報信交女兒邱某復印一份留下。2月16日,邱某華召開全局干部職工大會,宣讀了舉報信的內容,并恐嚇、壓制社保征稽局的干部職工今后不要亂寫控告信。
胡某燕身為國家公務員,違反工作紀律,將舉報信泄露給被舉報人,構成泄露工作秘密錯誤。邱某華身為縣社保征稽局局長,違規(guī)獲取舉報信,在全局干部職工大會上宣讀舉報自己和女兒的舉報信,恐嚇舉報人,構成對檢舉、控告進行阻擾、壓制錯誤。經昌江縣紀委監(jiān)察局研究決定,給予胡某燕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邱某華留黨察看兩年和行政撤職處分,按科員安排工作,調離縣社保征稽局。
海南省紀委日前發(fā)出通報指出,,胡某燕、邱某華二人的違紀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很壞,教訓深刻。這一事件的發(fā)生,暴露出當前有的部門和工作人員存在著執(zhí)行信訪舉報工作紀律不嚴、保密觀念淡薄、制度執(zhí)行不力等問題。
為防止類似問題的再次發(fā)生,通報要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從密切黨群干群關系、促進科學發(fā)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高度,深刻認識信訪舉報工作的重要性,暢通受理、辦理、反映、反饋渠道,嚴禁對檢舉、控告人進行壓制、歧視、刁難;嚴禁泄漏檢舉、控告的有關情況,不得將檢舉、控告材料及有關情況轉給被檢舉、控告人員或單位。要嚴肅查處侵犯檢舉、控告人民主權利的行為,對打擊報復檢舉、控告人的,要嚴肅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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