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漢交管部門實行新規(guī)——對已查獲的酒后(含醉酒)駕車違法行為人,除了按交通法規(guī)進行罰款、扣分(直至吊扣駕照)外,還實行抄告制度。目前,首批抄告的16名醉酒駕車駕駛人已被所在單位重罰。
武漢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內(nèi)部規(guī)定,對醉酒司機曹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和教育,并處以罰款500元,在駕駛證被吊扣的半年里停職下崗的處理,停職期間只發(fā)放生活費。武鋼實業(y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對醉酒駕車的魯某扣月工資300元,公司總經(jīng)理、書記各扣月工資100元,其他相關人員扣月工資50元。
武漢交管部門負責人介紹,今后對查出的酒后駕車違法行為人,將制作《酒后駕車違法行為抄告通知書》,送達所屬單位或社區(qū),要求建立內(nèi)部人員酒后駕車責任追究制度,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內(nèi)部處罰,并將處罰和教育情況回告武漢交管局。同時,各交通大隊將酒后駕車違法行為人作為重點駕駛人實行重點管理,并強制組織參加一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 (楚天金報) (記者戴輝 通訊員黃進明、張建勇、林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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