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8日電 今天上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偉銘被控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訴一案做出二審宣判,孫偉銘被改判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審判長認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但其有真誠悔過表現(xiàn),終審判決無期徒刑。判決宣判后,孫偉銘當庭大哭。
據(jù)中央電視臺報道,本案受害人家屬在聽到此判決時大多表現(xiàn)得相當克制和冷靜。
死難者家屬張志宇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接受這個判決,他說:“之前我想得更多的是把自己個人的情感融入到法律里面,覺得自己的情感可以去控制法律;后來在一審判決過后我自己的心態(tài)逐漸放平靜下來,覺得自己的情感和法律必須還是要分開,因為情感只能代表自己,但是法律不僅僅是代表我們家屬,是對整個社會的一個警示的作用!
受害人家屬韓思杰對二審判決的結(jié)果談了自己的看法:“他的行為肯定是需要受到非常嚴厲的懲罰,但是現(xiàn)在事情已經(jīng)發(fā)生到現(xiàn)在這種情況,包括他家人的情況,還是會有同情心,是對他家屬的同情;他父親為了救他兒子終日奔波,以至于現(xiàn)在得了很嚴重的疾病,非常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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