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3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23日刊文說,陳水扁擬控告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及國防部長蓋茨,指控他們應當履行“占領(lǐng)臺灣”義務(wù)。扁這個動作,也完全“背叛”了“臺獨”。其政治人格至此地步,誠是不可思議。
文章摘編如下:
你相信你的耳朵嗎?臺北看守所傳出,陳水扁已在八月底簽了授權(quán)書,向美國軍事法庭控告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及國防部長蓋茨,指控他們應當依據(jù)“舊金山和約”履行“占領(lǐng)臺灣”的義務(wù),并啟動在臺灣仍然有效的美國軍事法庭,對他重新審判。
陳水扁說:依據(jù)“舊金山和約”,美國對臺灣仍握有“軍事占領(lǐng)權(quán)”;而“中華民國”是“流亡政權(quán)”,由“中華民國”法院判他的罪是無效的;如果美國政府認為他貪污,應由美國軍事法庭審判他,他愿意到美國作證。
陳水扁的這個動作,也完全背叛了正統(tǒng)的“臺獨”論述。其政治人格污穢卑劣至此地步,誠是不可思議。
陳水扁在就任“總統(tǒng)”時,宣誓非但進謁孫中山及蔣介石銅像,更遙祭黃陵,又向國民革命先烈上香,又稱“臺獨是自欺欺人”,且貪污了數(shù)十億新臺幣贓款,迄今仍受卸任禮遇;詎料,如今竟試圖為逃避貪贓枉法的罪責,一至于此。
面對陳水扁的信口雌黃,“臺獨”應當站出來與“扁獨”劃清界線;阿扁這般,豈仍配稱作“臺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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