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5日電 香港《文匯報》轉引加拿大媒體報道,賴昌星宵禁解除后,一度出現在卡爾加里華埠,在當地引起一陣騷動。過去即有傳聞指賴昌星的“二奶女友”蔡玲玲,來到加拿大后就居住在卡爾加里,因此賴昌星此行仍算是有跡可循。
賴昌星在“難民”申請資料上,將蔡玲玲及二人1997年同居時所生的兒子賴文東列為家庭成員。蔡玲玲今年大約39歲,原居福建石獅市,1990年前后在當地旅行社當過售貨員、電話接線員。上世紀90年代初,賴昌星銷售涉嫌自香港走私入境的手表及小電器時,與蔡相識,蔡之后于1991年辭職,到賴昌星開的電器店工作,二人自此同居。
1997年7月,蔡玲玲生下賴文東,賴昌星之后申請母子兩人從河南省移居香港。據悉,賴文東在賴昌星的四個子女中排行最小。賴昌星在2001年的聆訊中,承認與蔡玲玲有感情關系。不過,相較于平時的坦言暢談,賴極不愿多談蔡玲玲。
另據《環(huán)球華報》報道,賴昌星5月3日接受采訪時證實,他日前確曾到卡爾加里一趟,但只是會會朋友,蔡玲玲早就不在卡爾加里了。他聲稱,在未來的日子里,還會“到全加拿大各地走一走”。
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聲稱,賴昌星現在可以到他喜歡到的地方,包括出境旅游。
不過,根據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4月19日取消賴昌星宵禁令的判決書,賴昌星每周三還須到位于溫哥華市中心的加拿大邊境服務處進行例行報到,而且如要搬家,需事先知會有關當局。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發(fā)言人安德森對記者說,賴昌星必須親自前往報到。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他1999年舉家逃往加拿大后一直留在溫哥華。七年多來,賴昌星聘請加拿大知名律師,使用各種手法進行馬拉松式法律訴訟,以逃避被遣返回中國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