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騙婚VS感情不合 美華人圈頻現(xiàn)逃跑新娘為哪般?(2)
2007年05月14日 14:09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故事二:幫其還清債務,仍留不住妻子

  黃先生和妻子六年前結婚,生下一個可愛聰明的女兒,但三年前妻子獲得身份后提出離婚并消聲匿跡,偶爾來電卻沒有顯示電話號碼,黃先生本來念著舊情希望破鏡重圓,但是妻子卻一直不露面,如今他狠下心來,要求妻子露面將關系了斷。

  據(jù)黃先生的自述,他支付三千元給媒人認識了林女士,雙方于2001年7月2日結婚,并從市政府獲得了結婚證書;楹箢^兩年,小兩口的日子過得還算甜蜜,尤其是生下女兒后,家庭生活增添了不少樂趣。但是好景不長,妻子暗地里另有打算。

  黃先生發(fā)現(xiàn),林女士獲得了身份后提出離婚,并切斷一切聯(lián)系方式,黃先生打遍了她在美國和中國的親人電話,都找不到她。

  三年過去了,如今女兒近五歲,常常哭著要媽媽。由于女兒的護照快到期,黃先生把女兒從福建老家接到紐約。他想給女兒的護照延期,但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必須夫妻兩人共同簽字才生效。黃先生住在紐約,白天去新澤西餐館打工,沒時間照顧孩子,他想把孩子送到福建的親屬處撫養(yǎng),現(xiàn)在卻去不成。

  黃先生目前只好把孩子托給弟弟和弟媳照顧。幼小的女兒天天期盼著媽媽回來,面對著無辜天真的孩子,黃先生內心非常痛苦,卻不知道如何向她解釋。

  黃先生認為妻子騙走了自己的錢財和感情。他說,結婚后他替妻子還了數(shù)萬元債,當時覺得作為丈夫理應幫她還債,但如今想起來覺得自己受騙了;叵肫鹩谢橐龅倪@六年,他手里沒有任何女方的證明材料,因此他認定妻子的欺騙是有預謀的。如今黃先生狠了心,他表示同意離婚,但對方至少要露面,把事情了斷。

  法律解讀:生了孩子,不算騙婚

  這樁糾紛究竟是騙婚,還是一般的家庭糾紛呢?戴禺律師認為,由于女方和男方生了孩子,因此騙婚的說法難以成立,而黃先生是在婚姻期間替妻子還了6萬元債務,此行為屬于有婚姻關系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行為,從法律上講不需要償還。

  但另一方面,戴禺指出,黃先生的妻子離家出走,沒有承擔撫養(yǎng)女兒的責任,如果黃先生提出離婚且能證明妻子已經(jīng)離棄一年以上,就可以離婚并爭取到孩子的撫養(yǎng)權和撫養(yǎng)費,即使女方不出席法庭也可以判決。

  故事三:志向不同,各走各的路

  一位閩籍男子等了數(shù)年時間,終于把家鄉(xiāng)的妻子和幼女申請到美國團聚,然而妻子不久后便提出離婚,男方感到被遺棄,懷疑當初女方為了綠卡才跟他結婚,大有上當受騙之感。

  據(jù)一位閩籍女士所述,她的一位親戚數(shù)年前在福建與一名女子結婚,兩人生下一個女兒,婚后男方長時間在美國打工,并申請妻子和女兒前往美國。幾個月前,女方終于乘飛機抵達美國,但不久后便跟丈夫提出離婚,理由是“兩人志向不同”。男方在外州餐館打工,女方后來去上學,并干脆搬到其它城市居住。

  這位閩籍女士站在親戚一邊,懷疑女方拿到綠卡,目的達到了就走人。兩人離婚還碰到女兒監(jiān)護權的問題。這位閩籍女士說,男方比較想要孩子,而女方則表示如果男方不要孩子,就把孩子給她。他們4歲的女兒目前寄養(yǎng)在福建老家,由男方父母照料。

  法律解讀:妻子跑了,不算自動離婚

  戴禺律師指出,根據(jù)紐約婚姻法,離婚必須由其中一方向法庭提出,夫妻不會因為分居一年以上就自動離婚;至于誰更有可能獲得孩子的撫養(yǎng)權,則要根據(jù)孩子的需要,如果孩子年齡小,法官通常會判給母親,除非母親有酗酒或吸毒等不良習慣,父親即使沒有監(jiān)護權也要支付贍養(yǎng)費。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編輯:陸春艷】
:::相 關 報 道:::
·擺喜酒在美不具法律約束力 華裔男子遇逃跑新娘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