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4日電 據(jù)印尼《星洲日報》報道,印尼人民協(xié)商會議(人協(xié))副議長法特瓦(Fatwa)說,必須消除針對華人的行政歧視,以達到民族之間的真正融合。
他認為,消除行政方面的歧視,使華人得到與原住民相同的待遇是最重要的。因此,必須推廣“國籍法令”。
眾所周知,華人辦理證件時須出示印尼國籍證,其實,據(jù)“人口行政法令”的規(guī)定,這種做法會受到處罰。
法特瓦為紀念《印度西亞商報》創(chuàng)辦7周年而舉辦的“發(fā)揮華人作為國家重建民族一分子潛勢”研討會上指出,華人須投入各項活動,融入主流。
在研討會上發(fā)言的阿卜都爾拉赫曼·瓦希德則表示,華人與原住民受到不同的待遇,與現(xiàn)行不明確的政策有關。“如今,不管是華人或原住民,同樣不好過,差異是微觀問題,而政府優(yōu)先解決的是宏觀問題!
約3個小時的研討會上談論的焦點是華人行政上或日常生活中受到的歧視問題。
在印尼土生土長的華人Michael Utomo則說,要消除分歧,不該再使用“支那”稱呼華人,此外,最好也消除“原住民”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