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商家譚某不僅開具空頭支票騙取他人貨物,還用相框?qū)⑺司W(wǎng)購的蘋果電腦換掉。近日,楊浦區(qū)法院以票據(jù)詐騙罪、詐騙罪兩項罪名,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2.1萬元。
去年4月,25歲的譚某和他人合伙注冊了一家公司,從事電腦銷售,并在淘寶網(wǎng)上開店。今年2月,譚某向本市某信息技術(shù)公司購買兩臺筆記本電腦。收貨后,他明知自己公司在銀行賬戶內(nèi)沒有存款,仍開具了一張2.2萬余元的支票用于付款,導(dǎo)致對方商家分文未得。隨后,譚某將兩臺電腦低價賣出,所得錢款用于賭博。
兩天后,天津市民曹某向譚某定購一臺蘋果牌筆記本電腦。對方付款1.55萬元后,譚某叫來快遞公司員工,當(dāng)面將電腦打包,后又稱需用蛇皮袋包裝,將快遞員支開,隨后將箱中電腦換成水晶相框并交付快遞公司寄往天津。貨到后曹某發(fā)現(xiàn)不對,于是報案。今年3月,逃回老家的譚某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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