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曝光的一份《關于“不建議”開展IPHONE裸機銷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引起業(yè)內關注。
《通知》稱,“‘不建議’國美、蘇寧、中復、迪信通、通萬寶、金飛鴻等合作伙伴在各自管轄的零售店面體系內銷售IPHONE手機,‘不建議’各合作伙伴在所轄零售店面體系內擺放任何IPHONE裸機宣傳物料、開展任何關于IPHONE裸機的宣傳、推廣”,“同時嚴禁另起營業(yè)執(zhí)照,以其他公司的名義在各自所轄的零售店面體系內銷售IPHONE裸機”。
此前,10月30日,中國聯(lián)通在北京舉行iPhone首銷儀式,隨后全國285個城市700個自有營業(yè)廳向公眾銷售iPhone手機。從11月1日開始,中國聯(lián)通在全國各地的社會合作渠道的iPhone授權售點也陸續(xù)對外發(fā)售各款iPhone手機。
矛頭指向中國移動?
《通知》被曝光之后,“某運營商”被等同于“中國移動”,有網友在比特網上留言表示:“就是移動干的,我敢確定,因為以前移動就搞出過很多這樣的事情!
中國移動此前的確“犯過一些錯誤”:2009年7月,陜西省通管局宣布查處一起移動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為,中國移動漢中分公司留壩分部在業(yè)務經營中,進行虛假宣傳,誘導電信用戶轉網,并強行收購用戶使用的中國電信小康通座機;8月,陜西省延安市子長縣公安局以涉嫌破壞公用通信設施罪刑事拘留了延安移動子長分公司員工,因其盜竊聯(lián)通李家溝基站通信設備,導致2300多聯(lián)通用戶、2100多電信用戶通信中斷長達七個多小時;9月,浙江溫州移動用商務車裝載數百部天翼手機同時通話,造成中國電信網絡擁堵,以至相應區(qū)域的天翼用戶無法撥通手機。
就在《通知》被曝光的前一周,一份“中國移動內部文件”也在各大網站論壇被廣泛轉載,內容為中國移動針對聯(lián)通iPhone進行分階段、多層次狙擊的互聯(lián)網傳播策略,“貶低”、“批駁”等字眼赫然在目。
“iPhone的確是一款對中國移動威脅很大的產品,一是iPhone對用戶很有吸引力,二是雖然中國聯(lián)通對iPhone的定價比較高,但它對于中國移動高APRU值用戶的爭奪也是事實,這些足以讓中國聯(lián)通的競爭對手做出一些對策。但是否真如《通知》里所說就不得而知了。”BDA電信分析師單超向本報記者分析。
“現在中國移動更為頭疼的應該是央視曝光的《手機黃禍》,而不是狙擊聯(lián)通iPhone!庇薪咏袊苿拥娜耸勘硎尽
渠道商不知情?
在《通知》中,某運營商“建議”的對象主要是指國美、蘇寧、中復、迪信通、通萬寶、金飛鴻6家手機社會渠道商。
國美品牌管理中心經理安宓告訴本報記者,“國美在北京地區(qū)主要是和中國移動合作,大中的合作對象才是中國聯(lián)通和中國電信。而且,國美總部并未聽到任何上述《通知》的內容!
在中國聯(lián)通舉行iPhone首銷儀式之后,大中電器成為聯(lián)通定制iPhone在京城家電賣場中的首銷地!奥(lián)通iPhone3G版手機在大中銷售得不錯,并沒有聽到任何渠道傳聞,一切都很正常!贝笾须娖魇袌霾肯嚓P人士表示。
蘇寧電器副總裁、華北區(qū)執(zhí)行總裁范志軍同樣表示沒有收到任何通知,“不太清楚,聯(lián)通iPhone在蘇寧的銷售一般。”
在渠道商紛紛表示不知情的同時,《通知》純屬捏造的判斷也隨之出現,并有論據加以佐證:一是《通知》中將iPhone的大小寫忽略,統(tǒng)一寫成“IPHONE”;二是該《通知》看似是用電腦截屏制作的,Word文件中回車鍵符號依然可見,同時該《通知》沒有電子印章,且在措辭方面不符合一般行文標準。
有業(yè)內人士表示,“電信重組之后,中國電信、中國聯(lián)通、中國移動三大運營商競爭愈發(fā)激烈,自然存在惡性競爭,而且手機市場趨于飽和,城市新用戶增長慢,三大運營商只能搶存量用戶。總部給分公司下任務、放指標,完不成就懲罰,也會催生很多不正當競爭的手段!
據了解,聯(lián)通iPhone在中國上市的第一周內售出5000部。11月16日,中國聯(lián)通董事長常小兵在香港接受了彭博財經電視臺專訪時表示iPhone上市至今的銷售量不盡如人意,但可以接受,官方的銷售勢必將會超過黑市,另外根據對銷售數據的整理,聯(lián)通可能會調整營銷戰(zhàn)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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