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漢陽醫(yī)院的一輛急救車行駛到漢陽大道鍋頂山變電站附近,兩名工作人員將一名30多歲的男子抬下車,放在路邊花壇后開車離去。
市民夏女士恰好看見這一幕,她說,前日上午11時30分,看到急救車離去后,她上前詢問,發(fā)現該男子自言自語,不能正常交流。在他身旁的塑料袋里放著漢陽醫(yī)院的病歷,寫著:“‘無名氏’,3月6日上午10時50分,患者被人發(fā)現意識不清,呼之無反應,遂撥110送入我院!
前日中午,記者在夏女士的指引下,在花壇邊找到該男子,記者和他說話,他沒有反應。記者隨后打110報警,并和與武漢市救助站聯(lián)系。武漢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和永豐派出所的民警趕來,發(fā)現該男子的腿上有傷,不能正常行走,工作人員和民警將男子抬上救助站的車(如上圖),送往救助站的醫(yī)務室救治。
對此事,漢陽醫(yī)院院辦的負責人解釋,該男子因低血糖、營養(yǎng)不良昏迷,被民警送到該院。經過一天的治療,該患者病情有所好轉,能說出自己叫“方平良”(音),住在漢陽大道磨山集團附近,要求回家。醫(yī)院便給了方平良20元錢,并派車將他送到要去的地方。
昨日下午,武漢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的熊處長介紹,《加強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意見》中規(guī)定:被救治的流浪乞討人員基本治愈后,屬非本地人員且暫時無去處的、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由救治醫(yī)院出具疾病診斷書或說明,告知或護送其到救助管理站。(記者舒均 實習生胡慧榮 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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