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撞護欄起火兒子被燒死 棄子逃生父親獲刑3年
2008年12月27日 09:47 來源:京華時報 發(fā)表評論
汽車撞護欄起火 自行離開致3歲兒子被燒死
http://www. 2008-12-27 來源:京華時報 記者: 逛逛社區(qū)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 通訊員范靜)34歲男子殷某開車帶兒子回家時,車撞上護欄起火燃燒。他不顧車上3歲的兒子而棄車逃走,導致兒子葬身火海。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殷某有期徒刑3年。
殷某是河南人,在北京沒有正式工作,平時主要靠拉黑活掙錢。據(jù)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3月26日晚10點多,殷某開著夏利車從石景山父母家接兒子回自己在昌平的住處,當車由西向東行駛到海淀區(qū)北五環(huán)廂紅旗出口時,車輛超速撞上道路右側護欄,導致汽車起火。
一名路人的證言顯示,他發(fā)現(xiàn)起火后,上前將殷某救出,當時被卡在副駕駛位置上的孩子還在眨眼睛,但他叫殷某快幫忙救孩子時,殷某卻朝他擺了擺手,自己踉踉蹌蹌地轉身翻過護欄下了五環(huán),棄車離開。這名路人急忙報警,消防員趕到將火撲滅,但此時孩子已被燒成了焦炭狀。后經(jīng)交通隊認定,殷某負這起車禍的全部責任。
“我那幾天太累了,出事的時候很疲勞”,殷某在受審時說,車不知怎么就撞上了護欄,他當時被撞得神志不清,甚至忘了車上還有孩子。他棄車離開后,摔到路基下面暈了過去,醒來后發(fā)現(xiàn)事故現(xiàn)場已清理完畢,便自己打了輛車回家了。滿頭是血地到家后,他告訴妻子“出事了,孩子沒了”。家人將他送去醫(yī)院治療。同年4月19日,他被警方抓獲。
受審時,殷某的妻子和家人沒有一個到場旁聽。法庭上,他承認檢方的全部指控,但對于兒子,他沒有說出任何悔過或痛惜的話。據(jù)了解,被燒死的兒子是超生的第二胎,他和妻子之前已有一個女兒。
法院判決書中認為,殷某無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致一人死亡,并逃逸,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紤]殷某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最后,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殷某有期徒刑3年。(王秋實)
【編輯:張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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