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8日電 今天上午,國務院法制辦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送審稿)》,并公開向社會各界人士征求意見。這也將是我國首部專門針對缺陷產品召回的法規(guī)。
今天發(fā)布的征求意見稿,共分七章六十三條,對缺陷產品的定義、缺陷調查和確認、召回的實施、生產者、銷售者及服務業(yè)經營者義務、監(jiān)督管理、法律責任等都作出了明確說明。
征求意見稿顯示,經確認產品存在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缺陷的,生產者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缺陷產品,主動召回缺陷產品,并向所在地的省級以上質檢部門報告,否則將被依法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可以在5月26日前,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對征求意見稿發(fā)表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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