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沉迷網(wǎng)游不工作
丈夫起訴離婚獲判準
因不滿“80后”妻子不肯上班,并辦多張信用卡透支,王剛起訴要求離婚。記者昨天獲悉,豐臺法院一審判決準允雙方離婚。
2006年6月,王剛與李艷登記結婚,婚后未育子女。王剛訴稱,婚后初期,他們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生活全依靠他父母。不久,他們就為外出工作問題多次爭執(zhí)。2007年8月,李艷在一家房產中介找了份工作,4個月后無故辭職,不再外出上班。此后,李艷開始沉迷網(wǎng)絡游戲,晝夜不休。同時,她還以個人名義辦理了3張信用卡進行透支消費。
王剛說,他從2007年9月開始工作,每月1700多元的工資全部用于歸還信用卡欠款,超出工資部分由他父母承擔。截至今年1月,李艷信用卡共拖欠2萬余元。王剛認為,他與李艷已經分居,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無法共同生活。
法庭上,李艷同意離婚,但稱王剛以她沒有工作為由提出離婚,“實在讓人氣憤”。經審理,法院準許兩人離婚,李艷沒有工作,離婚后財產分割根據(jù)照顧女方權益的原則,王剛理應一次性給付她2000元生活費,3000元經濟補助。(文中人物為化名)(記者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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