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琴立即向丁磊求助,丁磊二話沒說,準備了兩把砍刀,要殺了兒子。并說離婚可以,但先要斷絕父子關(guān)系!
后來,劉玉琴向丁磊出了一個點子,要丁佳寫下一張保證書,保證他往后不跟自己鬧離婚,如果一定要離,丁佳就要補償她100萬元。
見這種場面,丁佳再次屈服,盡管他根本沒那么多錢,他仍按父親的要求,寫下了保證書。
很生氣
兒子從二樓跳下離家出走
次日,在家族成員的看守下,丁佳借上廁所的機會,從六伯家二樓窗戶跳下逃走,為躲避家人,丁佳沒去廣東揭陽的工地,而是在廣州的朋友家暫住。
2009年3月2日,打定主意的丁佳來到湘東區(qū)排上法院申請離婚。該法庭庭長周建波耐心接待了他。3月18日,在多次調(diào)解無效的情況,丁佳與劉玉琴離婚案正式開庭。
上法庭
婚姻終了結(jié)賠償免履行
財大氣粗的丁磊在法庭上竟然說,希望法庭不要判兒子和兒媳離婚,如果一定要判,也要判決兒子賠償,要讓兒子終身負債累累!而且,丁磊還表示,他要借開庭的機會,收拾丁佳這小子。
為避免丁磊鬧法庭,也為了丁佳的幸福,周建波特意打電話給丁磊遠在廣東任職的弟弟,因為只有他的話,丁磊才會聽。向丁磊弟弟打了電話后,他弟弟立即指出哥哥丁磊諸多不是。
4月8日,案件再次開庭,丁磊果然沒有出庭為兒媳辯護和作證。法庭指出,丁佳承諾的100萬元補償是在脅迫之下寫的,不是原告當時的真實意圖,所以這一承諾不必履行。隨后,案件也很快就進入了宣判,判決丁佳與劉玉琴離婚。
5月28日,判決書正式生效,這起由父親一手包辦的無愛婚姻正式終結(jié)。
仍然不敢回家的丁佳告訴記者,他相信父親是愛自己的,只是在這樣的新時代里,這種方式讓他不能接受。(據(jù)《信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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