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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市通過職務犯罪預防條例 新聞監(jiān)督獲立法授權

2003年04月06日 10:48

  中新網4月6日電 含有新聞媒體對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行為進行輿論監(jiān)督內容的烏魯木齊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3月28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批準,自今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據檢察日報報道,烏魯木齊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是2003年1月21日經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通過。

  烏魯木齊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楊志杰介紹說,根據近幾年新聞侵權官司逐漸增多的情況,在條例中專門設有一條,新聞媒體對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為進行輿論監(jiān)督,給新聞媒體開展正常的輿論監(jiān)督提供法律保障。(呂立峰)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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