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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報章稱“保衛(wèi)釣魚島”行動兩處細節(jié)值得贊許

2003年06月27日 06:56

  中新網6月27日電 6月25日出版的《中國海洋報》報道了近日由馮錦華等人以保衛(wèi)釣魚島為目的的一次行動。中國青年報引述該報的消息稱,其中有兩處細節(jié),非常值得贊許。

  一是“保釣”成員在租用浙江玉環(huán)縣的普通漁船———浙玉漁1980號船時,經與漁民協商,談妥租金18000元,加油費13000元由租方另行支付。

  玉環(huán)縣距離釣魚島只有180海里,當地漁民遠洋捕撈、近海捕撈漁船比較多,又經常前往釣魚島一帶作業(yè),熟悉航線,因而“保釣”成員選擇浙玉漁的漁船。照一般人看來,“保釣”成員為了以實際行動維護和捍衛(wèi)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已經冒了很大的風險甚至生命危險,需要你漁民配合的,只是出條船而已,況且又適逢三個月的伏季休漁期,漁船閑著也是閑著,漁民們當然應該拱手相送,顧全愛國大局,成就志士的愛國之舉,還講什么價錢?但“保釣”成員沒有這樣做,而是認真跟漁民協商好出海價格。

  事后參與“保釣”活動的彭國輝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還認為,“雙方談妥的那個租費是很公平的”!氨a灐背蓡T恪守利益法則的舉動,更增加了人們對這些愛國志士的欽佩。

  二是安全撤回!氨a灐背蓡T所乘漁船抵達距離釣魚島9海里海域,受到16艘日本海上自衛(wèi)隊艦艇包圍,且有日直升機在上空監(jiān)視,雙方對峙中,船只一度發(fā)生輕微碰撞。在力量懸殊的情況下,“保釣”成員沒有登上主島,船上20人安全撤回。

  愛國誠可貴,生命價也高。與近年來中國大陸及港臺的一些愛國人士多次發(fā)起保釣行動(如1996年9月香港一艘保釣船上的4人,在釣魚島附近海域被迫跳海,導致1人死亡;1998年6月保釣船“釣魚島號”在釣魚島附近海域不幸被撞沉沒)相比,這次“保釣”成員大義出擊,卻能平安歸來,既充分表達了此次行動的目的,又注意保全生命,避免以卵擊石,亦不失為俊杰。

  報道認為,“保釣”成員的這兩處細節(jié),雖然算不上驚天動地,但恰恰以激情而又理性的行動,支持了中國政府對釣魚島擁有主權的嚴正立場,回擊了日本在中國領土釣魚島的挑釁,捍衛(wèi)了中華民族的尊嚴。(錢躍)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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