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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獅香煙走私家族首犯蔡萬和被判無期徒刑

2003年11月29日 15:11

  中新網(wǎng)11月29日電 新華網(wǎng)報道說,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對石獅特大香煙走私案做出一審判決。13名被告人均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被判刑。其中,走私家族首犯石獅市永寧鎮(zhèn)沙堤村村民蔡萬和與另一被告人蔡天示被判處無期徒刑,分別被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400萬元和350萬元。

  2002年2月24日至3月2日,廈門海關緝私局先后在被告人蔡萬和、蔡萬華等人豪華住宅的地下倉庫中查獲走私入境的中華、云煙、上海紅雙喜、牡丹、三五、七星等各類香煙2400余箱,經(jīng)海關核定應繳稅額合計為725萬余元。

  案發(fā)后,廈門海關經(jīng)過一年多的深入調查取證,使案件成功告破,一個跨境走私香煙的專業(yè)化走私家族暴光。走私家族以蔡萬和為首,200多個成員遍布石獅和晉江兩市的6個鎮(zhèn)的十幾個村莊。蔡氏家族遠近親屬祖孫三代中眾多人員均以不同形式參與了香煙走私活動。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蔡萬和、蔡天示組織他人,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從境外運輸香煙入境,偷逃應繳稅款共計人民幣950余萬元。除蔡萬和和蔡天示外,其他11名被告人根據(jù)罪行輕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0年不等刑期。(余瑛瑞)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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