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2月25日電 星島日報溫哥華報道,加拿大聯(lián)邦移民部昨日提交了有關(guān)賴昌星難民申請上訴案要求檢訂問題的立場書,認為賴昌星代表律師提出的二十四條建議檢訂問題不符合檢訂的要求,故不值一談,建議聯(lián)邦法院不要列入判決書內(nèi)。
代表移民部的律師雷斯尼克(Esta Resnick)提交了八頁紙的立場書和一些案例的附錄,逐點駁斥賴昌星代表律師提出的二十四條建議“檢訂問題”,是既不嚴重,又無普遍重要性,是無關(guān)大局的學(xué)術(shù)性問題,不符合檢訂問題的條件,不能證明值得放到判決書中。
換句話說,如果聯(lián)邦法庭法官麥凱恩(Justice McKay)不將任何一條建議的檢訂問題放入判決書內(nèi),即是說,案件沒有引申出一些值得辯論的問題,賴昌星要再就判決上訴的余地便進一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