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日電 據(jù)華西都市報報道,四川成都一位肇事司機雖然在肇事逃逸8小時后主動投案自首,但根據(jù)規(guī)定,他還是將面臨終身禁駕的嚴厲處罰,從而成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后成都市首個遭終身禁駕的人。
昨日上午8時30分許,《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效僅8個多小時,該名司機駕奧拓車在四川崇州境內肇事傷人后,趁著大雨逃離現(xiàn)場。
崇州交巡警大隊值班室昨日上午接到市民報警稱,一婦女在羊太路被汽車撞成重傷,肇事車已逃逸。民警勘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電動自行車倒在路上,在其車后有一個掛川AA6850牌照的汽車保險杠。民警確認:肇事車就是車牌號為川AA6850的藍色奧拓。
民警網上查詢得知,該肇事車車主為謝某,家住成華區(qū)聯(lián)合小區(qū)內的積步街,民警迅速趕到成都找到車主謝某。但謝某稱,他在2001年5月就將該車轉手給了仁壽高家石清村的高某,高某是否又將此車轉手了他不知道。下午4時20分許,正在查詢肇事司機下落的民警接到崇州交巡警大隊消息,肇事逃逸近8小時的司機王銳已投案自首。
雖然王銳投案自首,但已構成了肇事逃逸事實。根據(jù)《道法》第101條規(guī)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代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