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新華社報道,中日律師界12日在北京表示,將向日本國會或政府建議為二戰(zhàn)期間被強擄到日本的中國勞工設立補償基金,為全面解決中國勞工問題邁出重要一步。
中國人戰(zhàn)爭被害賠償請求事件辯護團代團長小野寺利孝說,在與中國律師和勞工代表進行協商之后,日本辯護團將于這個月底向日本國會或者日本政府提出這個方案。
根據現有的方案草案,日本政府和企業(yè)應在承認強擄和奴役中國勞工的歷史事實并真誠謝罪的前提下,共同出資設立基金會,向中國勞工及其遺屬提供補償和撫恤。
小野寺利孝說,這個基金會是以德國的“記憶、責任、未來基金”為藍本來設計的,希望能夠推動日本正視歷史,全面解決中國勞工問題。最近兩年,在日本各地中國勞工賠償訴訟勝訴的案件漸漸增加,設立這個基金會的時機越來越成熟。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間對日索賠指導小組副主任、北京方元律師事務所康健律師說,根據現有草案,設立這個基金會將有益于解決中國勞工問題,也將推動其它戰(zhàn)爭賠償的訴訟。
中國被擄往日本勞工聯誼會會長,勞工代表馬得志說:“不論是法庭訴訟還是設立基金會,我們的要求都是日本政府和企業(yè)承認歷史事實,做出道歉,進行補償!
根據日本政府的調查,二戰(zhàn)期間被綁架到日本做苦役的中國人為38935人,分別在35家日本公司的135個地點從事繁重的強制勞動,遭受非人待遇并且沒有報酬,有近7000人死亡。而來自中國的數據顯示,這個數字在4萬人左右,不包括被日本強擄到朝鮮、菲律賓等國的中國勞工。
根據日本律師們提供的數據,二戰(zhàn)結束之后,根據聯合國決議,日本應向中國勞工支付但沒有支付的8000萬日元(約合現在的800億日元)至今仍由日本政府委托保管;戰(zhàn)時奴役中國勞工的日本企業(yè)戰(zhàn)后從政府處獲得了5672萬日元的補償金(約合現在的600億日元),這些都可以成為設立基金會的基礎。
據悉,5月24日,日本福岡高等法院將對以15名中國勞工及其遺屬為原告的賠償訴訟案進行二審。2002年4月,日本福岡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政府和三井礦山公司對二戰(zhàn)期間綁架中國勞工負有責任,但僅讓三井公司向每位中國原告賠償1100萬日元,日本政府不做賠償。當事雙方都提出了上訴。
小野寺利孝透露,辯護團將在此案開庭前夕在日本新聞媒體上發(fā)表設立基金會的倡議書。(傅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