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紐約九月十七日電 美國國務(wù)院負責東亞和太平洋事務(wù)的前第一副助理國務(wù)卿唐納德.凱澤因隱瞞其臺灣之行,并涉嫌向臺灣情報人員泄露文件,于十五日下午被捕。十七日出版的《紐約時報》報道,凱澤可能會被判處五年徒刑;不過,依據(jù)聯(lián)邦審判原則,他可能只入獄極短時間或者根本不坐牢。
十五日,凱澤已交納五十萬美元的保釋金獲釋,并佩帶了電子腳鏈,以便聯(lián)邦官員監(jiān)控他的行蹤。
去年九月初,身為國務(wù)院東亞及太平洋事務(wù)局“二把手”的凱澤,沒有申報,便以私人身份密訪臺灣。對于他那個級別的美國官員來說,所有出國旅行都必須報告。
今天出版的《華盛頓郵報》引用刑偵報告的資料稱,在臺北期間,凱澤與三十三歲的臺灣女諜報員會面。法院文件顯示,臺灣之行,他在克利斯汀.迪奧(Christian Dior)商店化了五百七十美元。凱澤同樣沒告訴他在中央情報局任職的妻子去過臺灣。在后來國務(wù)院例行的安全審查中,凱澤也隱瞞真相。
今年七月三十日,凱澤辭去副助卿的工作,進入外交服務(wù)協(xié)會。那是個專門安置美國退休外交官的機構(gòu)。第二天,他就在自家附近的餐廳,約見了號稱臺灣“國安局”統(tǒng)領(lǐng)美洲情報工作的“第一人”——“駐美中將特派員”黃光勛,以及黃的助手——凱澤去年在臺北時見過的女諜報員,并交給兩人每人一個大信封。稍候,他拿了一個折疊的牛皮紙信封離去。
呈交給聯(lián)邦法院的刑偵報告中,提到其他很多次凱澤與臺灣諜報人員的會面。
《紐約時報》的文章說,刑偵報告沒歸納凱澤密訪臺灣、給臺灣諜報人員資料的任何動機、金錢往來或其他什么內(nèi)容;同樣地,報告也沒有指控凱澤犯間諜罪,沒說凱澤交給臺灣情報人員的資料是否屬于機密文件。但報告提到:“該報告可能沒有窮盡政府已掌握的所有證據(jù),如果司法部其后提起其他指控,并非不同尋常。”
五角大樓前高級官員科特.坎貝爾在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說:“臺灣方面對中美關(guān)系總是異乎尋常地焦慮。他們對了解美國政府內(nèi)部到底在做什么有非常強烈的興趣。”
曾在美國駐華使館與凱澤共事過的查斯.弗萊曼在接受《華盛頓郵報》采訪時說:“臺灣人在美國從事間諜活動歷史悠久。這無可質(zhì)疑。最奇特和難以置信的是,唐納德.凱澤也被招募過去了!
十月十三日,聯(lián)邦法院將對凱澤案舉行預審聽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