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親子鑒定的結果尚未公開,但高峰是否超生引發(fā)了人們對這一話題的關注。如果真像有關人士說的那樣,“非婚生育不存在超生問題”,那是否意味著——
是否超生說法不一
那高興系高峰的兒子,這已是一個沒有什么爭議的問題,如果親子鑒定證實王圣元也是高峰的兒子,那么一夜間成為兩個孩子父親的高峰是否鉆了計生法規(guī)的空子?
記者就高峰是否構成超生咨詢了國家計生委,國家計生委信訪辦的有關人士稱,這得按照北京的規(guī)定界定,隨后記者撥通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咨詢熱線,一位接聽熱線的女士堅持讓記者舉出具體的事例才能給予回答,當記者提到高峰事件時,該女士稱“我們沒法答復”,然后掛斷了電話。隨后,記者就此問題咨詢了東四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有關人士稱,非婚生育不存在超生問題,只要兩個小孩不是同一個女人所生就不構成超生。
由此有人擔心:非婚生育是否將助長超生的社會風氣?因為在我國現(xiàn)行法規(guī)中,對超生的處罰除了罰款外,各地還存在其他的嚴格處罰措施,比如提干、評優(yōu)等限制,而對非婚生育卻沒有明確的處罰措施。
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我國著名的婚姻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巫昌禎,巫教授認為,我國目前對非婚生育是否涉及超生問題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他強調,應該將非婚生育同婚外生育區(qū)別看待,對后者的處罰應更嚴格些。
雙方協(xié)商誰出撫養(yǎng)費
此前有媒體報道,如果經證實王圣元確系高峰之子,高峰將面臨兩張高額計生罰單。而記者卻從計生部門了解到,對于非婚生育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并沒有限定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的主體,也就是非婚生育的男女雙方都可以繳納。
有關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在非婚生育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的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在能確定男方的情況下,一般會綜合男女雙方的實際收入情況,然后根據收入高的一方確定征收撫養(yǎng)費的基數,但大多數情況都是按照母親的收入做征收基數。若證實同一男人涉及兩個或以上的非婚生育事實,在3至10倍的范圍內,一般將按最高標準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比如那高興的社會撫養(yǎng)費,可能參照的是那英的實際收入,可以由那英本人出。
巫昌禎教授告訴記者,由于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非婚生子女的社會撫養(yǎng)費由男女雙方誰出,所以只能由雙方商定。但高峰一案中,如果證實王圣元確系高峰之子,高峰必須支付兩份撫養(yǎng)費。
非婚生育罰款缺乏法律依據
我國著名婚姻法專家、北京大學教授馬憶南告訴記者,非婚生育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找不到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的直接法律依據!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作為我國在計劃生育方面的基本法,其中只規(guī)定了夫妻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要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并沒有對非婚生育做出明確規(guī)定,因此,《北京市社會撫養(yǎng)費征收管理辦法》中有關非婚生育罰款的條款缺乏直接的法律依據。馬教授認為,生育權是每個婦女的基本權利,不應該涉及罰款問題,但目前關于非婚生育方面的政策,還是一個十分敏感和頗具爭議性的問題。北京華風律師事務所主任汪鈞則表示,目前對于非婚生育的罰款在具體執(zhí)行時,還存在一定難度,在現(xiàn)實中也有不少辦法,是可以避開高額處罰的。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劉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