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記者問某編纂委員會一位負責人:已經啟動的某纂修工程經費到位后,怎樣管理和支配、誰來監(jiān)督經費的使用?這位負責人回答:“更多的是講自覺,我們這群人還沒有學會腐敗!
腐敗還需要學習嗎?恐怕不一定。
有人說,人到了一定位置以后,有些毛病也就自然而然克服了。這話只說對了一半,還應該加上一句:“新的毛病又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彪S著手中擁有的權力、可支配的公共資源的增多,腐敗的“資本”也越來越大。所謂的“資本大”,無非是因為權力大了,用各種手段來“公關”的人就多,面對的各類誘惑也多,最終是否會腐敗,一看自己能不能經得起誘惑,二看有沒有有效的懲治和預防腐敗的機制。往白里說,權力在手的人,如果思想防線不堅固、又沒有有效的辦法能“看”住他,想腐敗輕而易舉,這和“學”不“學”沒有關系。
前車之鑒,還真有現(xiàn)成的。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務局經費管理處會計卞中貪污挪用公款2億多元一案剛剛審結。按規(guī)定,主管部門應對財務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實行有效管理與監(jiān)督,但一個作案手段并不高明的小會計卻能一夜暴富,滑向犯罪的深淵,說明基金會的財務管理和基金審批與監(jiān)管環(huán)節(jié)都存在嚴重漏洞。檢察機關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卞中貪污挪用公款,大多采用“提現(xiàn)”的方式,把本該撥給科研單位的錢,通過做假賬“掉包”給多家私人企業(yè)使用,再從企業(yè)提取現(xiàn)金“回報”。讓人吃驚的是,該基金會會計部門賬目極其混亂,在卞挪用公款的8年間,主管部門竟沒有很好地查過一次賬。這說明,發(fā)生這么嚴重的問題,原因不在于卞“學”會了腐敗,而是根本沒有預防腐敗的辦法。
腐敗可以不用“學”,如何防治腐敗卻是需要學習的。
香港的做法,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靠機制預防腐敗的重要性。香港廉政公署專門設有一個防止貪污處,該處的一個重要職能是“審查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工作慣例及程序,以便揭發(fā)貪污行為,并設法改正可能導致貪污的工作方法或程序;向政府或公共機構首長建議,在配合該機構有效執(zhí)行職責的情形下,更改有必要修改的慣例和程序,減少引致貪污的機會。應任何人之請求,協(xié)助及指導如何消除貪污行為”。廉政公署反貪污,成效卓著,全球矚目,特別是它從審查并修改工作慣例和程序入手,減少引致貪污機會的做法,值得借鑒。
“學好千日不足,學壞一時有余”。反過來講,什么時候真要是連腐敗都需要去“學”,那至少表明我們的反腐機制健全了、法制也完備了,整個社會對付腐敗的本事大大長進了。而這正是人們所期待的。
(稿件來源:《人民日報》,作者: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