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一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在北京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公布,自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起實行!督忉尅访鞔_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解釋了刑法條文中易引起分歧的術語;明確了觸犯不同犯罪時的處罰原則,降低了單位犯罪的標準,增加了共犯的規(guī)定。中新社記者: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