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31日電 2名中國男子伙同20多名越南籍女子自2002年6月至2003年11月間,先后竄至中國江蘇、浙江省境內(nèi),采取介紹婚姻和他人假結婚,騙取錢財后尋機逃跑等手段大肆詐騙,作案幾十起,涉案金額高達20多萬元。案發(fā)后,公安部將其列為掛牌督辦案件、江蘇省列為“一號”打拐案。12月28日,曾震驚一方的特大跨國騙婚、拐賣婦女案在鹽城市中院公開審理。
江南時報報道,2002年6月開始,越南人阮氏蘭等先后串通20多名該國女子偷渡進入中國境內(nèi),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北流市人呂連輝、浙江省新昌縣人賀雪奎相互勾結,在江蘇鹽城、浙江新昌等地,通過介紹婚姻同他人假結婚,后尋機逃跑的手段騙取錢財。至案發(fā)時,這一特大犯罪團伙共詐騙人民幣213600元。
經(jīng)查,2002年6月,呂連輝和越南籍女子韋玉芬將石小紅“介紹”給阜寧縣吳灘鎮(zhèn)鄧某為妻,二人后以給石小紅的父母撫養(yǎng)費為名,騙取鄧家人民幣9000元。同年9月底,石小紅伺機在鄧家的粥鍋里下藥準備逃跑,被警方抓獲;2003年4月,呂連輝又勾結陸小芬等人聯(lián)系到張氏鳳、陳香蘭兩名越南籍女子,準備到阜寧縣合伙“搞錢”,很快,張、陳被“介紹”到鹽城市阜寧縣郭墅鎮(zhèn)村民彭某、張某家中為妻,共騙取二人人民幣23000元。
檢方認為,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方法,騙取他人錢財,其中呂連輝詐騙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余被告數(shù)額較大;阮氏蘭還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婦女,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后,法院宣布,對于控辯雙方的觀點和庭審查明的情況,由合議庭合議后將擇日進行宣判。(姜振軍施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