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網(wǎng)6月8日電 (曉亮 齊蘇 花耀蘭)湖北省襄樊市原副市長趙振(副廳級),利用職務之便為個體煙草老板牟利七年,并從中大肆收受他人賄賂財物九十七萬余元人民幣,且有一百五十九萬余元家庭財產(chǎn)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七日,武漢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趙振在擔任湖北省襄樊卷煙廠廠長、襄樊市分管工業(yè)的副市長期間,屢屢應廣東個體煙草商人梁某請求,從一九九五年起至二00二年初,多次私自同意梁某與本廠簽訂煙葉購銷合同。賺了大筆錢財?shù)牧耗骋膊煌w振的“關照”,為“感謝”趙振使其順利從該卷煙廠結算到煙葉款項,他先后送給趙振六十三萬余元“好處費”及價值一萬八千余元的音響。且每逢趙振不在家時,梁某便請趙振之妻馮某幫忙為其結算貨款、簽訂合同之事向她老公“多說說話”,其間馮某共親手收下梁某四十五萬余元的賄款,并屢屢為梁某所托之事在老公面前“吹枕頭風”,趙振都一一應允。
另還查明,趙振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擔任襄樊卷煙廠廠長期間,讓廣東三力貿(mào)易有限公司成為襄樊卷煙廠煙機進口代理商,夫妻兩人收受該公司經(jīng)理楊某賄賂三萬元美金和八萬元港幣。
此外,趙振被湖北省檢察院立案偵查后,對家中一百五十九萬余元人民幣財產(chǎn)始終不能說出合法來源,并于二00三年五月依法逮捕。其妻馮某也因涉嫌受賄共同犯罪被同時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