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5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強擄中國勞工福岡訴訟案第二輪口頭辯論14日在福岡地方法院舉行,來自中國河北省的原告崔書進(79歲)出庭作證時表示:太平洋戰(zhàn)爭結束后回中國時,他從被迫勞動的煤礦經營方三井礦山那里領到未付工資的證明書,至今他仍保管著。
證明書的票額是1250日元。崔書進說道:“希望他們以現在的幣值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據原告方律師團透露,崔于1945年11月,作為未付工資的證明書,從三井礦山方面拿到當時經營外匯業(yè)務的九州海運局福岡分局(當時名稱)發(fā)行的“保管證”。然后崔在回國后打算換錢時卻發(fā)現已經沒了日資銀行,所以沒能實現。
現在繼承九州海運局業(yè)務的門司海關有可能保管著現金,崔和律師團成員15日前往確認。據門司海關方面透露,根據九州海運局發(fā)行的保管證歸還給外國人的案例迄今為止有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