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6日電 新京報報道,針對受教育權的憲法保護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莫紀宏建議,把義務教育的教師隊伍納入公務員隊伍管理,以國家財政保障教師待遇。
莫紀宏說,受教育權是以國家和政府的責任為前提的一種社會權利。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教師是代表國家向接受義務教育的公民履行政府責任,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是代表政府辦事,因此應當納入公務員隊伍。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尤其是落后地區(qū)教師的福利,穩(wěn)定這個隊伍。
《公務員法》去年12月底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莫紀宏建議在第二次審議時,有關部門能把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納入公務員隊伍中。同時,為了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責任,他建議制訂《義務教育國家財政負擔法》。(廖衛(wèi)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