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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遣返首批34名吸毒澳門人 3年內禁其踏足內地

2005年01月26日 09:36


    一月二十五日,廣東警方在珠海拱北口岸將三十四名澳門籍跨境吸毒人員移交給澳門警方。作者:陳文

  相關報道:圖:粵警方向澳門移交三十四名跨境吸毒人員 (2005-01-25 19:39:23)

  中新網(wǎng)1月26日電 首批34名涉嫌在廣東省吸毒被捕的澳門男女,昨日由廣東省警方移交澳門司法警察局處理,當中包括兩男一女三名學生。被遞解返澳人士在未來三年將禁止進入內地。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司法警察局表示,這次是兩地警務合作上其中一項重要措施,雙方簽署的協(xié)議將有助預防及打擊涉及兩地居民的毒品犯罪活動。

  涉嫌在內地吸毒被捕的34名澳門男女,昨日上午十時許由廣東省珠海及中山兩地押送至關閘邊境“三不管”地帶,廣東省公安廳警務調查處處長郭澤輝到場主持有關交接儀式。由于今次被移返澳的吸毒人士,分別在珠海及中山兩地被捕,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陳瑞清、中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程新志,與澳門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廳廳長周偉光,分別就被捕人士的移交簽署有關文件。

  34名涉嫌在內地吸毒的澳門男女,當中包括26男8女,年齡介乎十八至五十四歲之間,其中三人是學生。據(jù)悉,廣東省公安廳去年底至今年初大規(guī)模整治省內毒品問題,搜查各市毒品黑點及娛樂場所,其中三十人在珠海被捕,其余四人在中山落網(wǎng)。據(jù)內地警方表示,首批被捕人士主要涉及吸食“搖頭丸”、“K仔”及海洛英等毒品。

  他們移交澳門警方前,在內地經(jīng)已被當?shù)氐闹伟膊块T處以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內地有關部門并實時處銷該34人的《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禁止他們在未來三年踏足內地。

  這是廣東警方首次向澳門移交涉嫌在內地吸毒而被捕的澳門居民,也是兩地有關部門在今年一月六日簽訂《粵澳警方禁毒部門關于對廣東省內查獲的澳門籍吸毒人員移交出境合作協(xié)議》后,首批遞解返澳的懷疑吸毒人士。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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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粵警方向澳門移交三十四名跨境吸毒人員 (200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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