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chǎn)|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chǎn)經(jīng)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wǎng)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際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白宮稱朝鮮已收回此前承諾 將進行導彈發(fā)射試驗

2005年03月03日 10:59

  中新網(wǎng)3月3日電 據(jù)韓國聯(lián)合通訊社報道,美國白宮代理發(fā)言人埃雷利2日表示,朝鮮外務省以備忘錄的形式收回推遲導彈發(fā)射的承諾,同時稱將進行導彈試驗并采取其他軍事行動。

  據(jù)悉,朝鮮外務省2日通過備忘錄表示:“我們在1999年9月曾承諾。在朝美對話期間會臨時中斷發(fā)射導彈。但2001年布美什政府出臺以后,朝鮮和美國之間的對話全面被中斷。對于導彈問題,朝鮮不受任何國際條約及國際法的約束!

  1999年,朝鮮與美國就朝鮮導彈進行了磋商,此后朝鮮曾宣布“推遲進行導彈發(fā)射試驗的時間”。

  2001年5月,朝鮮國防委員長金正日對訪問平壤的瑞典首相約蘭·佩爾松表示:“我們將把進行導彈發(fā)射試驗的時間推遲到2003年”

  朝鮮承諾以“朝鮮與美國兩國間直接、對等地進行協(xié)商”為前提,但直到目前為止,兩國仍沒有進行任何直接磋商。

  另外,朝鮮在備忘錄中還表示:“日本一直試圖對我們進行制裁,我們正在密切關注日本方面的企圖!币虼,朝鮮對日本做出的推遲導彈發(fā)射試驗期限的承諾也將無法得到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朝鮮發(fā)布在“2·10擁有核武器的聲明”之后,如果美日進一步采取強硬措施,朝鮮很可能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重新進行導彈發(fā)射試驗。(固山)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