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廣州六月十日電(符信)每月中旬,廣東省政府原則上不安排召開全省性會議。為進一步落實無會旬等會議制度,切實減少“文山會!,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落實無會旬等會議制度的通知》。
該《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fā)揮聯(lián)動機制,確保“無會旬”等會議制度真正得到貫徹落實,并要求:
一要盡量減少會議數(shù)量,切實提高會議質量,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
二要進一步提高會議效率。盡量壓縮會期,提倡開短會。廣東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二天;該省的省直部門召開的全省性專項業(yè)務工作會議,會期一般不超過一天。同時,要改進會議方式,除需要現(xiàn)場簽訂責任書、表彰等內容的會議外,凡屬一般性部署工作的會議原則上采用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
三要嚴把會議審核關。除重大緊急任務和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等特殊情況外,每月中旬廣東省政府原則上不安排召開全省性會議。除由廣東省委、省政府聯(lián)合召開的全省性會議外,廣東省政府主要領導原則上不參加專業(yè)性會議;省政府領導原則上不出席各部門召開的經(jīng)驗交流會、工作分析會;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不出席各種慶祝會、剪彩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