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4日電 據(jù)美國僑報報道,13日,萍姐案檢辨兩方發(fā)表了結(jié)辯陳詞。檢方指出,萍姐是“大時代的大偷渡者”,“蛇頭中的蛇頭”,在從事偷渡16年間建立起一個龐大的偷渡帝國。在這個悲慘和貪婪的行當里,“她(萍姐)是大老板”(She is the big boss),檢察官布朗(Leslie Brown)指著穿黑色套裝坐在辯方席上的萍姐說。
“偷渡大老板”
檢察官說,一個又一個證人指出,萍姐經(jīng)營著一個龐大的偷渡帝國,她扮演的角色是:把外國人偷渡進美國,然后當人質(zhì)扣留起來,直到他們支付贖金。檢察官指出,在偷渡決策層中,萍姐處于完全掌控的地位,是蛇頭中的大老板。
偷渡罪行環(huán)環(huán)相扣
檢方指控萍姐合謀偷渡人口,在這個合謀罪名之下直接指控她不只一項洗錢和收匯贖金收入罪,再加上一項扣留人質(zhì)(hostage taking),總共7項大罪。
檢察官指出,這些非法行為是偷渡中環(huán)環(huán)相扣、彼此相關(guān)的組成部分。為了維持偷渡生意,蛇頭必須拿到贖金,因此扣留人質(zhì);贖金需要通過某種方式收取和匯出,萍姐不僅通過中國福建亭江和紐約東百老匯的非法銀行幫其他蛇頭匯款,還從中賺取手續(xù)費;萍姐還幫蛇頭把黑錢匯往國外做偷渡生意。
人證物證吻合
檢察官說,辯方必定在污點證人上做文章,但是“一個人犯過罪,并不意味著他不能講出所犯罪行的真相”,相反,因為參與犯罪,他們才了解內(nèi)幕。檢方說,證人之一文玉輝就是在萍姐幫助下偷渡到美國的,他們兩人是同鄉(xiāng),后來發(fā)展為生意伙伴,文玉輝也做起偷渡生意,他幫萍姐偷渡人蛇,萍姐則幫他洗錢到泰國做偷渡生意。萍姐甚至有一次跟他開玩笑說“你成了我的競爭對手”。
生意擴大雇傭福青幫
檢方說,萍姐的生意越做越大,家庭成員已經(jīng)人手不夠,只好找外人幫忙。1992年9月,一艘滿載萍姐客人的船到了,就在這時候,萍姐主動去找福青幫頭目阿琪。
檢方指出,萍姐非常清楚福青幫是個暴力幫派,因為福青幫曾經(jīng)兩次到她家搶劫,從她冰箱里拿走大筆現(xiàn)金,而且阿琪還用槍指著她十幾歲的女兒,然而,萍姐恰恰需要這樣的暴力分子當她的幫手。
阿琪要75萬酬金,萍姐同意,在電話上,阿琪為搶劫的事向她道歉,萍姐表示不計前仇,愿和他成為生意伙伴。檢方說,阿琪的保鏢李新華當時在場,他和阿琪對這次交易的描述互相吻合。
福青幫成功幫萍姐從波士頓海岸接下客人,用U-Haul卡車載到紐約布碌侖,再由萍姐的人接走。另一個福青幫分子周義原在法庭作證說,他和兩個越南人親自出海接人,用槍恐嚇偷渡客讓他們聽從命令。
參與“金色探險號”
檢方說,1992年一批偷渡客滯留在非洲肯尼亞,其中有萍姐20名客人。船長由于不滿意酬金把船開走。萍姐為了賺偷渡費,幫阿琪匯款到泰國,阿琪投資買下“金色探險號”,到肯尼亞接人。
1992年5月底“金色探險號”靠近美國,但是福青幫頭目阿琪因逃到中國,幫派處于混亂之中,無人去接船,“金色探險號”不得以在皇后區(qū)Lockaways海灘擱淺,10個偷渡人在跳船游向海岸時喪生。
檢方說,萍姐看到“金色探險號”出事,擔心執(zhí)法人員調(diào)查到她頭上,趕緊叫蛇頭文玉輝離開美國。
畏罪潛逃繼續(xù)從事偷渡
檢方說,1994年9月萍姐離開美國后,再也沒有使用自己的真名旅行,而使用化名“鄭莉莉”的百利茲假護照,但是她繼續(xù)從事偷渡,直到2000年,當年4月她在香港機場被捕。檢方說,萍姐離開美國的原因是,福青幫阿琪和蛇頭文玉輝都已經(jīng)被捕,萍姐畏罪潛逃。
檢察官布朗用大約兩小時歸納了認證物證之后說,所有證據(jù)都指向一個結(jié)論,即萍姐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