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2日電 有“蘇丹紅第二”之稱的孔雀石綠近日在國內市場出現(xiàn),這種非法用于水產品養(yǎng)殖的化學制劑可導致人體致癌、致畸、致突變。北京日報報道,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辦表示,近期將對該市魚類市場進行抽檢,市進出口檢驗檢疫局也將在兩周內搭建實驗室實施檢測。
有媒體報道,河南、湖北等地的水產養(yǎng)殖業(yè)和水產品販運中,在普遍使用孔雀石綠。重慶市執(zhí)法部門在某水產交易市場查獲600多只含有孔雀石綠的甲魚。還有的地區(qū)在鰻魚制品中檢出孔雀石綠。
業(yè)內人士透露,使用孔雀石綠是為了延長魚的存活時間。因為魚在運輸過程中要經過多次裝卸和碰撞,魚鱗容易脫落,進而導致很快死亡。為此,絕大多數(shù)販運商在運輸前都要用孔雀石綠溶液對車廂進行消毒,不少儲放活魚的魚池也采用這種消毒方式。這樣,即使魚死亡后顏色也很鮮亮,消費者從外表很難分辨。
對此,北京市食品安全辦有關人士表示,本市相關檢測機構雖然有檢測設備和檢測標準,但由于“孔雀石綠”不屬于常規(guī)檢測項目,目前又缺乏試劑、標樣等必需品,所以暫時無法進行檢測。不過,市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將在兩周內完成相關準備工作。
另據了解,早些時候,英國食品標準局也在英國一家知名的超市連鎖店出售的鮭魚體內發(fā)現(xiàn)“孔雀石綠”成分。(賈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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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石綠是一種帶有金屬光澤的綠色結晶體,又名堿性綠、嚴基塊綠、孔雀綠,它既是殺真菌劑,又是染料,易溶于水,溶液呈藍綠色?蒲薪Y果表明,孔雀石綠具有高毒素、高殘留和致癌、致畸、致突變等副作用。鑒于孔雀石綠的危害性,許多國家都將孔雀石綠列為水產養(yǎng)殖禁用藥物。我國也于2002年5月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化合物清單》中,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