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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市場基金可投資銀行存款 不超三成資產凈值

2005年11月22日 14:14

  中新網11月22日電 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范圍將得到進一步擴大。據金融時報報道,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今天發(fā)布的通知,自今天開始,貨幣市場基金將可以投資于現金、通知存款、1年以內(含1年)的存款。

  通知規(guī)定,貨幣市場基金的存款銀行應當是具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資格、證券投資基金代銷業(yè)務資格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托管人資格的商業(yè)銀行。

  通知明確規(guī)定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根據通知,貨幣市場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時,既應當與存款銀行總行或其授權分行簽訂總體合作協議,并將資金存放于存款銀行總行或其授權分行指定的分支機構;又應當與存款銀行簽訂具體存款協議,明確存款的類型、期限、利率、金額、賬號、對賬方式、支取方式、賬戶管理等細則。為防范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通知要求定期存款協議中應當約定提前支取條款。

  根據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與存款銀行建立定期對賬機制,確保貨幣市場基金銀行存款業(yè)務賬目及核算的真實、準確。 (李俠)

 
編輯: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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