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然氣整體置換已結束,可余波遠未停止:連日來,一個被忽視的問題在市民的頻頻投訴中浮出水面———我家的天然氣置換更新補貼哪去了?
歷時3年的廣州天然氣置換,讓不少家庭或主動或被迫地用上了新燃具。
幾天前,家住淘金坑的嚴小姐訴說完自己“被更新”經歷后,又提到了一件事:她的天然氣置換更新補貼,至今未到賬。嚴小姐表示,今年9月,她所住的小區(qū)進行天然氣置換,改造人員幾番要她更新爐具。無奈之下,她決定自行到商場購買。送貨上門的師傅倒是好心,提醒她:更新是有補貼的。
嚴小姐一查,根據(jù)2006年10月公布的廣州市天然氣置換改造費用標準,已使用管道油制氣的居民用戶,若更新燃具,煤氣公司將給予適當補貼:雙眼爐具46元/臺,單眼爐具25元/臺;11升以下熱水器94元/臺,11升以上的104元/臺。這一規(guī)定,同時也寫在了《天然氣置換客戶手冊》里,言明在氣費中抵扣。
于是,較真的嚴小姐致電煤氣熱線。工作人員表示,該補貼將在置換后用戶第一次交氣費時抵扣?蓛蓚月過去了,嚴小姐收到的氣費發(fā)票上,“更換灶具補貼”一欄為“0”。
嚴小姐再問煤氣熱線。這次對方的說法是,補貼將在半年內抵扣。
記者回訪多名投訴“被迫更新燃具”的市民,提到更新補貼一事,幾乎個個茫然:有補貼嗎?什么時候發(fā)的?怎么發(fā)的?
終于找到一位楊女士,很確定自己收到了補貼,但她表示,“那真是一筆糊涂賬”。
首先是確認更新的程序。楊女士說自己是“盯緊”了那份改造單,親眼看到寫上“更新”字樣后,才讓改造師傅拿走的,而不少市民“糊里糊涂”,莫名其妙失去了補貼的機會。
對于補貼“抵扣氣價”的返還時間,楊女士說那就更混亂了。她家在濱江東,2007年8月完成改造,灶具的補貼是6個月后到賬,抵扣氣價“46元”,而熱水器的補貼則是10個月后才在氣費發(fā)票上有所體現(xiàn)。而她的娘家與她同一小區(qū),也更換了爐具,可補貼一直未見影。
補貼的標準就更奇怪了。楊女士家“更換熱水器補貼”一欄上赫然寫的是“7.75”元。
至今,廣州居民在天然氣置換中的燃具更新率一直是個謎。但多位市民均提出,90萬用戶中,若有20%進行了更新,這筆補貼的數(shù)目就已達2000萬元之巨,既然市煤氣集團有限公司宣布天然氣整體置換已結束,這筆“糊涂賬”也該說清楚了吧。 (記者林潔、姚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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