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8日電 據新華網報道,海南島周邊海域108個海島標準地名近日經海南省政府批準正式向社會公布并啟用,非標準名稱即日起作廢,這些海島都是500平方米以上無居民小島。
海南省民政廳區(qū)劃地名處處長黃雄說,無居民海島是指在中國管轄海域內不作為常住戶口居住地的島嶼、巖礁。規(guī)范海島地名管理,對于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國防安全和適應海防、航海、漁業(yè)、開發(fā)和旅游等事業(yè)需要,都非常必要。
海南島周邊有無居民海島數百個,建省之前,部分海島曾在1986年經廣東省進行了標準化命名。但仍有許多海島有多個名稱,有的與別的海島同名,也有的還沒有標準名稱。從2004年下半年開始,海南省民政廳會同省海洋與漁業(yè)廳,對海南島周邊領;內側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島、礁、岬角進行了普查登記。經查閱大量的海島資料、走訪當地百姓、地圖核對確認,并對此組織專家、學者進行研究、論證后,省民政廳對首批108個海島進行了命名。
黃雄說,地名一般由專名和通名兩部分組成,如“東嶼島”一名中,“東嶼”是專名,“島”是通名;“分界洲”中,“洲”是通名,意指海島,但人們往往將分界洲稱為“分界洲島”,這種稱呼并不規(guī)范。本次命名的108個海島的通用類別包括“島、峙、石、洲、排、礁、嶺、仔、角、鼻”等10類。在標準化處理中,主要是通過專名和通名的組合區(qū)別重名的海島;選取最具海南特征的名稱命名一地多名的海島;規(guī)范一些海島的不正確稱呼。
根據《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管理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申請征用、開發(fā)使用無居民島,或者在新聞、出版、影視、商品、標志等領域使用無居民海島名稱時,必須使用標準名稱。開發(fā)商即使申請開發(fā)利用無居民海島,也無權改變海島的標準名稱,在注冊商標、廣告宣傳時,要遵從標準地名。
據了解,廣東省早在1986年就將位于三亞的著名海島“蜈支洲”定名為“牛奇洲”,根據規(guī)定,該島將在近期更名。海南今年還將對108個無居民海島設置標牌,目前已完成了22個海島的標牌設置工作。(趙葉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