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9日電 據(jù)《中國工商報》報道,10月16日,國家工商總局召開機關(guān)和直屬單位處以上干部大會,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沈躍躍宣布了黨中央和國務院關(guān)于周伯華、王眾孚職務任免決定,周伯華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王眾孚不再擔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沈躍躍指出,這次對國家工商總局主要領(lǐng)導同志職務的調(diào)整,是一次正常的組織調(diào)整,新老交替。中央根據(jù)干部任職年齡的有關(guān)規(guī)定精神和工作需要,經(jīng)通盤考慮、慎重研究作出的決定,體現(xiàn)了黨中央對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作和總局領(lǐng)導班子建設的關(guān)心和重視。
周伯華簡歷
1948年7月出生,湖南湘潭人,中央黨校研究生,1968年9月參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1965年9月至1968年9月在湖南株洲粉末冶金學校稀冶專業(yè)學習;1968年9月至1968年12月留校待分配;1968年12月至1971年12月湖南省株洲硬質(zhì)合金廠技術(shù)員、廠革委會辦公室秘書;1971年12月至1978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硬質(zhì)合金廠車間副政治指導員、政治指導員;1978月1月至1981年6月任湖南省株洲焊接器材廠黨委副書記、書記;1981年6月至1982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市經(jīng)委副主任(其間,1980年9月至1981年10月在湖南省委黨校學習);1982年1月至1986年8月任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處級研究員(其間,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中央黨校培訓班學習);1986年8月至1990年6月任株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1990年6月至1993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長;1993年1月1995年10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995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長;2001年11月任湖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2003年3月31日,湖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第八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周伯華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長。2004年1月,湖南省十屆人大二次會議補選周伯華為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2006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周伯華不再擔任湖南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9月29日,湖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接受周伯華辭去湖南省省長職務。
是九屆全國人大代表。(來源:湖南紅網(wǎng))
王眾孚簡歷
湖南安化人。1964年8月畢業(yè)于長沙鐵道學院橋隧專業(yè)。后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兵某部任技術(shù)員。1972年轉(zhuǎn)業(yè),歷任湖南省機械化施工公司副科長、長沙市建工局工程師、長沙市城建局局長、長沙市建委主任等職。1984年7月任中共長沙市委副書記,1985年6月任中共長沙市委書記。1990年12月任深圳市常務副市長。1994年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兼黨組書記。2001年4月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
1997年9月當選為中紀委委員。2002年11月當選第十六屆中央委員。(來源: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