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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慶林:發(fā)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

2006年11月14日 20:44

  中新網11月14日電 據(jù)中央電視臺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xié)主席賈慶林今天在與全國宗教團體領導人研討會全體成員座談時強調,宗教界和各宗教團體要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協(xié)助黨和政府處理好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之間的關系,促進宗教內部群眾之間、宗教與宗教之間、宗教與社會其他方面之間的和諧,發(fā)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不斷鞏固和發(fā)展宗教界和諧穩(wěn)定的良好局面。

  賈慶林強調,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進入到一個關鍵時期。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根據(jù)中國發(fā)展的階段性特征,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宏偉而艱巨,需要包括廣大信教群眾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奮斗。希望各宗教團體牢固樹立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增進和諧作為宗教團體工作的重要內容,同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有機地結合起來,進一步探索宗教服務社會、服務人群的方法與途徑,在為增進社會和諧服務的過程中,促進宗教與社會其他方面的和諧;要把服務發(fā)展作為宗教團體工作的重要任務,始終自覺地把自己的工作與國家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大局緊密結合起來,把廣大信教群眾最大限度地團結起來,力所能及地替國家分憂,全力以赴地為發(fā)展出力;要把抵御滲透作為宗教團體義不容辭的重要責任,認真貫徹《宗教事務條例》,結合各宗教的實際情況,制定和采取一些具體措施,有針對性地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要把自身建設作為宗教團體強基固本的重要工作,全面加強各項建設,使團體的組織更加合理,制度更加完善,作風更加過硬,管理更加科學,特別是要把中青年教職人員的培養(yǎng)作為重中之重,使他們真正成為“政治上可靠、宗教造詣高、道德人品好、在信教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愛國愛教人士。

  回良玉、劉延東等參加了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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