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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副市長劉志華“以權謀私腐化墮落”被雙開

2006年12月12日 20:06

    資料圖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拍攝的劉志華接受記者采訪的圖片。 中新社發(fā) 廖文靜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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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二日電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今年六月以來,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對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志華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數(shù)百萬元;生活腐化墮落,包養(yǎng)情婦并濫用職權為其情婦承攬工程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劉志華的違紀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其中受賄等問題已涉嫌犯罪。

  據官方報道,劉志華身為高級領導干部,喪失黨性原則,以權謀私,腐化墮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政治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志華開除黨籍處分;經監(jiān)察部報請國務院批準,決定給予劉志華行政開除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日前,劉志華已被依法罷免了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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