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對“大堤顫動,犯人騷動”……
嫩江上游決堤的洪水繼續(xù)向鎮(zhèn)賚方向蔓延,大堤到底能不能保得住,能保多長時間,都很難說,無論哪一位水利專家,在這個時候都不敢輕下斷言。
吉林省鎮(zhèn)賚監(jiān)獄告急。
這一消息上報中央后立即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重視。
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法委書記羅干批示:“請司法部立即派人前往災區(qū)協(xié)助處理監(jiān)獄受災后的問題,要做到職工及家屬和監(jiān)獄犯人安全轉移!
8月20日凌晨,司法部監(jiān)獄管理局局長杜忠興帶領獄政處長、農業(yè)處長、財務處副處長飛往吉林。隨后,司法部副部長肖建章、武警總部司令部副參謀長陳傳闊、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張有海根據(jù)中央首長的指示先后被派往鎮(zhèn)賚,協(xié)助安全轉移職工和在押罪犯。
省委書記張德江接到國務院復電后,調兵遣將,命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趙永吉為總指揮,按照中央領導意見,繼續(xù)執(zhí)行犯人的大轉移任務。
20日早6時,吉林省政法委在白城召開緊急會議,傳達了省委書記張德江關于轉移鎮(zhèn)賚監(jiān)獄犯人的指示精神。與會的有各警種負責人,省檢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局的負責人,及省監(jiān)獄管理局的負責人。會上成立了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趙永吉負責的專門領導班子,總隊孫培才政委參加了會議。會議明確了三件事:一是要求參加此次行動的干警,要講政治、講協(xié)作,表現(xiàn)出英雄主義氣概來;二是要求司法廳所屬各局的車輛,包括通勤的班車,一律停下來,集中管理、集中使用;三是要求省監(jiān)獄局除白城監(jiān)獄外,沿濱長鐵路線各監(jiān)獄要騰出接納一萬名罪犯的位置來。另外包括司法廳培訓中心在內的所屬招待所,凡能住人的地方全部騰出來,準備接待未轉移出來的職工家屬。
8月20日這一天,一萬余名犯人、2000名干警、1000名武警,還有約1000名沒有撤出去的女人和孩子擠在防洪大堤上。洶涌而來的洪水沖擊著大堤,被洪水長期浸泡的大堤的泥土不停地倒塌著,松軟的大堤搖搖欲墜。一會兒一次突擊,一會兒一次救險,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兒。一旦大堤塌陷,堤上的人群瞬間就會被洪水吞沒。他們親眼目睹了幾千斤的巨石投放下去被浪濤沖走的景象,此時大堤上人心極不穩(wěn)定,有的干警因為不知家屬到底轉移走了沒有、移到何處而情緒產生很大波動。站在堤上的武警既要擔負抗洪任務,同時還要準備處置堤上可能發(fā)生的犯人暴亂,擔負押解更是要時刻保持高度戒備,以防止個別罪犯趁機逃跑,這些犯人中有的罪大惡極,一旦逃出去,將給社會造成嚴重的后果。
總隊抗洪指揮部顯得更加的緊張,孫培才政委從白城開完會后,就急著往回趕。到了指揮部馬上召開會議,傳達會議精神,分析當前部隊抗洪形勢,研究押解的有關事宜,對指揮部人員進行分工。
8月20日晚,總部副參謀長陳傳闊帶領有關工作人員直接趕到了鎮(zhèn)賚,進行實地勘察和具體的工作指導。經過周密細致的分析研究,當即定下決心,要求部隊在這次押解任務中“不能跑掉一個犯人,不能掉隊一名戰(zhàn)士,不能丟失一槍一彈”。
總隊成立了由總隊長李本為總指揮、參謀長孫玉義為副總指揮的基本指揮所,開設了由政委孫培才為總指揮,副總隊長王尊民、副參謀長任志平、政治部副主任馬鐵軍、后勤部副部長劉長民為副總指揮的前線指揮所,并指定任志平副參謀長任現(xiàn)場總指揮,在省押解轉移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指揮下,坐鎮(zhèn)月亮泡第一線具體指揮這次押解任務。同時總隊還成立了由后勤部部長尹傳科為總指揮的后勤指揮所,在月亮泡開設臨時物資供應站,負責整個押解期間的后勤保障。
從20日至22日,武警部隊負責一切勤務準備工作,各種保障工作都在緊張有序地進行著,從基本指揮所、前線指揮所到每個指戰(zhàn)員,從北京、長春到白城及大堤上,所有的工作都在各級領導組織之下有序地進行著,每個參加押解和為押解做著準備工作的人都在積極緊張地工作,整個總隊像一部高速運轉的機器。
從8月19日犯人撤到大堤,一直到8月22日,吉林省嫩江大堤0—38.2公里的堤段上,人口密度高達萬余人。有解放軍、武警戰(zhàn)士和逃難到此的群眾,也有被武警和公安干警看押的罪犯,以及刑滿釋放人員。大堤上多的是人,少的是吃的、喝的。食品、食鹽和潔凈水已嚴重匱乏,生存已處于非常境地。
洪水洶涌,大堤在顫動,解放軍、武警戰(zhàn)士的抗洪仍在繼續(xù),管涌、滲透險情不斷,叫人不敢閉眼睛,大堤給人以隨時都可能瞬間崩塌的感覺,人們驚魂不定。生活的艱難,環(huán)境的惡劣,使形勢越來越緊張,犯人的騷動猶如定時炸彈,隨時有一觸即發(fā)的可能。
根據(jù)犯人轉移總體方案和吉林省總隊具體實施方案,武警部隊副參謀長陳傳闊、總隊孫培才政委向二支隊、長春支隊等參加押解的單位部署押解任務,向部隊明確提出了要求。為了保證押解萬無一失,總隊采取多批次、重兵力執(zhí)行押解任務。二支隊和長春支隊擔任全程押解,即徒步、乘船與乘車,由大堤至乘車的轉運站,再到安置轉移下來的罪犯的地點;一支隊與五支隊,以及總隊機關一部分,擔任由轉運站到目的地的乘車押解。擔負押解的武警每人1支沖鋒槍、30發(fā)子彈。
押解罪犯必須在秘密中進行,保證押解罪犯的絕對安全。為了保證押解罪犯的安全,同時又不影響所通過大中小城市的正常秩序,押解進行了周密的計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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