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女網(wǎng)友殺死并將尸體肢解,然后謊稱自己是恐怖組織“東突”分子,向女網(wǎng)友的老公索要贖金5萬元,這是公訴機關指控27歲小伙子魏惠杰犯下的罪行。1月11日,魏惠杰在二中院接受審判,他承認為情殺人分尸,但他否認作案動機是為了勒索錢財。
魏惠杰曾因盜竊被勞動教養(yǎng)兩年。去年3月,魏惠杰和被害女網(wǎng)友王某在網(wǎng)上“養(yǎng)魚論壇”相識!耙粋月后,我們兩個‘魚友’成為了戀人。”魏惠杰說,就在他們關系確定下來時,王某突然和別人結婚了;楹螅煞蚪(jīng)常外出,所以在她丈夫不在時,他還經(jīng)常和王某約會。
對于殺人動機,魏惠杰說,去年6、7月時,他開始刻意疏遠她,不想和王某再保持這種關系。去年8月8日晚,他將王某帶到他在豐臺區(qū)的住處。“進屋后,我說新交了女朋友。她很生氣,又開始罵我。我急了,就拿起放在床角的木頭棍子,朝她后腦打了兩下。”公訴人稱,魏惠杰的作案動機是勒索錢財,是一起有預謀的綁架殺人案。公訴人一再警告魏惠杰如實交代,但魏惠杰堅稱自己只是激情殺人。
魏惠杰說,他將王某尸體拖進臥室藏匿,第二天,他又將其肢解裝進新買來的編織袋中。魏惠杰殺人碎尸后,王某丈夫正心急火燎地尋找妻子。魏惠杰接著用王某手機給其丈夫發(fā)短信,捏造說自己是某恐怖組織一個辦事處,已綁架王某,索要贖金5萬元。魏惠杰收到5萬元錢后,在給王先生的最后短信留言中還寫道“感謝你對東突事業(yè)的支持”。公訴人認為魏惠杰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綁架罪,而辯護人認為應以因情引發(fā)的故意殺人罪追究責任。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北京青年報/侯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