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手里沒錢”,朝陽市四男子綁架該市一電腦公司老板,并從其家屬手中拿走5萬元“贖金”。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的民警在案發(fā)后的40多個小時內(nèi),成功破獲了這起綁架案。
名為買電腦實為綁架老板
家住朝陽市建平縣的康某沒有職業(yè),他從長春回到朝陽之后,張輝(化名)介紹他到朝陽市雙塔區(qū)老年公寓居住,其間,張輝說自己買房欠了30多萬元,于是兩人預(yù)謀綁架獲取錢財。
1月17日,康某與張輝和張東(化名)、任某四人將綁架目標定為朝陽市某電腦公司經(jīng)理李某。
次日,張東和任某兩人來到李某經(jīng)營的電腦公司,以學(xué)校購買電腦的名義找到了李某,李某熱情招待。
1月20日,4人商議下午開始動手。下午1時許,任某和張東二人又來到李某處,稱同意這筆交易,并提出要與李某出去喝酒。
喝完酒之后,任某說,有朋友在某中學(xué)給自己送東西,要求李某開車一起過去,李某便答應(yīng)了。當李某開車到達中學(xué)時,已在此等候多時的張輝將李某從車上拽下來,同時幾個人把李某的嘴和眼睛蒙上,用細繩把李某的雙手綁起來,藏在車后。并要挾李某:不掏20萬元就要他的命,并提供了一個銀行卡號。
李某說20萬元不能一時取到,只能拿出10萬元,三人同意?謶值睦钅辰o妻子打電話要錢,最后,李某的妻子稱只有5萬元,經(jīng)任某等人同意,存到了銀行卡里。
外地找人去銀行取錢
作完案后,任某下車,與一直未露面的康某取得聯(lián)系,二人馬上去銀行取錢。
之前康某考慮到,如果是朝陽市的人去銀行取錢,通過銀行內(nèi)的錄像很容易被警方識破,于是他便以幫助自己要債為由,將在長春的女友王某找來,并騙其一個人進銀行內(nèi)把錢取出。
同時,任某給張東打電話,讓他們開車到處繞行。最后,張東二人將車停在朝陽市某地的道邊之后逃離。離開之前,兩人威脅李某,不許報案,否則就會將他殺死。
隨后,康某分給王某3000元錢,讓她返回長春。而剩余的錢4人均分。
4名嫌犯先后落網(wǎng)
1月21日上午8時許,李某來到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報案。
民警利用李某提供的一個銀行卡號和一個手機卡號,于21日下午5時許,將藏在朝陽市雙塔區(qū)老年公寓內(nèi)的嫌疑人康某抓獲。
警方按照康某提供的線索,在當晚11時許,將正在家中的張輝抓獲。隨后又將張東和任某抓獲。而張東竟是朝陽市某學(xué)校的體育教師。光明警方現(xiàn)已將四人作案時所得贓款基本追回。(遼沈晚報;記者李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