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陜西省山陽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何奇等1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今天(29日)由商洛市商洛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由于此案在當地影響重大,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商州區(qū)法院決定將審判法庭設在該市一家影劇院,允許公民旁聽。上午9時,入場旁聽的群眾已有500多人,偌大的影劇院座無虛席。
當14名被告人低垂著頭進入審判庭時,威嚴肅靜的法庭出現了不小的騷動。一位老大爺緊握拳頭低聲喝道:“你們這些危害社會、禍害百姓的壞蛋也有今天!昔日膽大妄為、為非作歹的囂張氣焰哪兒去了?”
由于被告人人數較多,今天的庭審主要是查明各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參與本案審判的訴訟人員名單,宣告被告人依法享有辯護的權利。被告人稱,檢察機關的起訴書副本均在開庭前10天就已送達他們手中,一些被告人表示同意起訴書所指控的事實,但同時他們大多表示要通過自己或者委托辯護律師來為自己作無罪、有罪的辯護,請求法庭從輕處罰,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隨后,由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據商州區(qū)檢察院指控,1997年8月,被告人何奇由山陽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調至城關派出所任所長,不久便利用其特殊身份,伙同他人以開辦山陽縣政府招待所歌舞廳為掩護,組織婦女賣淫。該涉黑組織還以聚斂錢財為目的,自1998年以來,瘋狂作案50起,非法斂財160多萬元,受害者有政法干警、國家干部、私營企業(yè)主和農民等26人,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據了解,以山陽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何奇為首的這起涉黑案,共有黨軍宏、李建峰、姚金鵬等被告人14名,檢察機關指控他們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販賣毒品,搶劫,妨礙作證,挪用公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10余項罪名。
此案是經上級檢察機關指定管轄,由商州區(qū)檢察院向該區(qū)法院提起公訴的,整個案件審理過程預計需8天時間。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倪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