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多萬元,兌換成外匯,輾轉變成海外存款,犯罪手段高超,10年后才東窗事發(fā)。這是一個區(qū)供銷合作總社主任的墮落歷程,也釀成了自1997年刑法設立“隱瞞境外存款”罪名以來,上海市首起隱瞞境外存款犯罪案。
一位從事刑事審判業(yè)務多年的法官告訴記者,以“隱瞞境外存款罪”定罪的案例在全國都是罕見的。
1月31日,本報(法制日報)記者獨家采訪了本案的辦案人員。
任職10年貪污受賄450余萬
張偉民與他的同齡人相比確實是個幸運兒。他在師范學校畢業(yè)后當了幾年小學教師,隨后走上了共青團縣委的領導崗位,進入而立之年后,他掌管起了一個區(qū)煙草專賣的大權,可以說是平步青云。
從1995年起,張偉民先后擔任上海市嘉定區(qū)煙草糖酒公司經理,市煙草專賣局嘉定區(qū)分局局長,區(qū)供銷合作總社副主任、主任,還兼任了區(qū)煙草糖酒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等要職。官銜雖然不算太大,但他深深知道這是個“肥缺”,在1995年至2005年10年間,他一次又一次伸出了貪婪之手。
張偉民之妻潘某投資入股了兩家私營公司,2004年7月間,這兩家公司拖欠某裝飾工程公司一筆錢。時任供銷合作社主任的張偉民得知后,立刻嗅出了“賺錢”的機會,因為他想到了一個既可以讓潘某入股的公司還上欠款,自己又能撈一把的辦法。于是張偉民與時任煙糖公司總經理的何某、裝飾公司總經理俞某一起商議,何、俞二人根據張偉民的授意,虛列出一些工程項目,以支付裝修工程款的名義將煙糖公司187萬余元公款劃進裝飾公司賬戶里。3個月后,張偉民指使妻子潘某通過兩家私營公司套取了180萬元。張偉民和妻子分得95萬元,其余的進入了何、俞二人口袋。
2005年夏末,張偉民攜女兒去歐洲游玩,回國后的他一算賬才發(fā)現(xiàn)“個人財政”出現(xiàn)赤字,然而張偉民對如何填平赤字已是胸有成竹。由于擔任供銷合作社主任,握有本單位及下屬煙糖公司的財務審批權,他當即授意下屬商城公司經理周某虛開4張商城公司的食品發(fā)票,經張偉民簽字后周某拿到供銷合作社、煙糖公司等單位報銷得款12萬元,張偉民從中拿走了4萬元。
從1995年至2005年這10年,張偉民還利用職務便利先后20余次從個體煙販、各類公司、企業(yè)人員處收受賄賂352萬余元。其中數額最高的一筆是2003年下半年供銷合作社購買該區(qū)阜康西路一處商鋪過程中,張偉民以某商業(yè)公司總經理張某代付部分房款方式,一舉攫取了100萬元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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